正文

推想四块玉

无边的风月 作者:王彬 著


推想四块玉

在北京,有一个地方叫四块玉。

四块玉位于天坛东墙外面,旧时多窑坑、苇塘、荒地,贫苦无依之人经常到这里挖黄土贩卖。清末以后划分为东四块玉与西四块玉,再往后细化为东四块玉北街、东四块玉南街、西四块玉胡同与双玉中街。有一种说法,明永乐年间修建天坛,将四块巨大而美丽的汉白玉,遗弃于此—今之自行车比赛场的西北角。然而,无论是以四块玉为名的街道还是胡同,都是没有经过规划的小巷,蜿蜒蔓曲,湫隘简陋,没有内城道路那样的泱泱格局与辉煌气象。

四块玉原来的面积要阔大许多,从天坛东北角向南伸展,越过现在的体育馆路,至天坛东路一带。1965年,天坛东北角的四块玉改称敬业西里。现在只有天坛东路一带叫四块玉了。在历史上,四块玉的东部有一处军营,叫蓝旗营,是清代正蓝旗士兵的驻地,而蓝旗营的南部也有一处营地,叫新营房,很可能是从蓝旗营衍生出来的。新营房与东四块玉南街大体重叠,说明这里在乾隆时期也是营房。

再北,四块玉的北部是广渠门内大街,在历史上分别是大石桥、揽杆市、东草市与蒜市口。揽杆也写作缆竿,缆是缆绳,缆竿或者是与缆绳有关的器物。为什么会出现“缆”与“桥”这些与河水有关的名称呢?因为这一带旧多河道,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大石桥东侧还有明沟,与护城河相通。如同揽杆市,蒜市口在明人张爵的《京师五城坊巷胡同集》也已经出现。蒜市口的东侧是草市,称东草市,无论是蒜市还是草市,都得名于其所经营的商品。蒜市口与崇文门外大街相交之处,曾经是烧酒的汇集地,夏仁虎云:“凡京东、西烧锅所出之酒皆集于是”,领有官方颁发的“商贴”,因此所售之酒称官酒。光绪时,蒜市口西段修建了一座木制的望火楼,大约有二十米高,用来瞭望火情,1940年拆掉了。望火楼附近是蒜市口16号院,是曹雪芹曾经居住的地方。

曹雪芹的曾祖曹玺、祖父曹寅和父亲曹都曾经做过江宁织造。康熙六次南巡,四次由曹寅负责接驾而备受宠信。但是,在康熙去世以后,曹家的命运发生了转折。雍正四年(1726)十一月,曹因为缎匹质量“粗糙轻薄”而受到处分。次年(1727)六月,雍正所穿的石青缎褂落色,曹再次受到处分。十二月,曹督运缎匹进京时,在山东长清县等处勒索费用、骚扰驿站,被山东巡抚塞楞额举奏,从而招致了雍正的愤怒,下旨将曹交由内务府和吏部严审,并查封曹家产。六年(1728)二月,新上任的江宁织造隋赫德将曹在江南的家产人口查明接收,曹在京城的家产人口,也由内务府全部查封。六月,骚扰山东驿站案审结,判曹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由内务府负责催讨,并将曹枷号示众。七年(1729)初夏,曹雪芹随同家人从南京回到北京。这一年,曹雪芹大约在十四到十五岁之间。

1982年十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在所藏清代内务府档案中,发现了一件雍正七年(1729)七月二十九日的《刑部为知照曹获罪抄没缘由业经转行事致内务府移会》,其中记载:

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省家产人口,具奉旨赏给隋赫德。后因隋赫德见曹寅之妻孀妇无力,不能度日,将赏伊之家产人口内,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

通过与乾隆《京城全图》比对研究,蒜市口街16号院与《刑部致内务府移会》记载十分近似。1965年北京进行地名整顿,将大石桥、揽杆市、东草市与蒜市口并入广渠门内大街,蒜市口16号改为广渠门内大街207号了。2000年,广渠门内大街拓宽,207号由于处于红线内而被拆除。还有一个理由是,拆除207号时,院内的房屋是十八间而不是十七间半,岂料拆掉以后发现其地基正好是十七间半。曹雪芹在这里居住了多久,史无明文,但是仍然留下一些传说而提供了可以让后人冥思的空间。《红楼梦》中的很多场景都可以在蒜市口一带找到原型,比如蒜市口附近的兴隆街,铁槛寺的原型隆安寺,曹雪芹盘桓过的夕照寺,也称卧佛寺,齐白石曾往那里探访,并留有吟哦的诗句:“风枝露叶向疏栏,梦断红楼夜半残。举火称奇居冷巷,寺门萧然短檠寒。”由此推想,蒜市口南边的四块玉是否也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蓝本呢?这当然是难以排解而相当纠结的。

读过《红楼梦》的读者知道,《红楼梦》原称《石头记》,起因是一块石头:“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清埂峰下。”而这块石头看见众石“俱得补天”,只有自己没有被选用,十分伤心,“日夜悲号惭愧”。一日,正当嗟悼之际,来了一个僧人与一个道士,坐在石头边上,说说笑笑,先是说些云山雾海、神仙幻化之事,后便说道红尘之中的富贵荣华,“此石听了,不觉打动凡心”,请求他们把他也带到花柳繁华之地而享受几天。僧、道于是把他幻化为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到人间游历了一番。又不知过了多少光阴,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来到清埂峰下,看见一块石头,上面刻了许多文字,仔细一读原来就是那块石头“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这就不能不叫人发生联想,联想曹雪芹,住在蒜市口,作为旗下之人,去探访附近蓝旗营与新营房的故旧新知,或许是可能的,而到了新营房自然会看到那四块静卧在黄土地上巨大的汉白玉。如果是这样,遥睇绿树蓊郁的天坛,想到那里的圜丘,皇帝祭天的地方,那里的石头都是瑰玮晶莹的石材,都是象征着天数,而只有这四块摒弃于此——它们也是有资格“补天”的,或者对曹雪芹会有所触动?曾几何时,他的家族,距天最近,如今呢?想到目下悲辛的家境,真是一言难以道尽,而被遗弃的汉白玉是否由此演化为《红楼梦》开篇中石头的底本?当然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有与没有,都有道理也都没有道理,但在二者之间进行推度与觇想总是可以,而且应该的吧。

  1. 《京师五城坊巷胡同集》,第16页。〔明〕张爵。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5月。
  2. 《旧京琐记》,第101页。夏仁虎著。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6年7月。
  3. 《加摹乾隆京城全图》,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 北京市文物局资料信息中心编。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6年2月。
  4. 《红楼梦》,第1—3页。曹雪芹著,蔡义江校注。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4年2月。本书关于《红楼梦》的引文均出自这个本子,为简篇幅,以后引文,不再出注。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