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南
召南,即西周陕(今河南三门峡市)以西的地区,召公管辖地。召南之地北起今陕西关中,其最南端可达武昌以西长江沿岸(据《江有汜》),较诸周南(参《周南》说明)之地偏西,包括今河南与湖北交界地带。西南方向,据《尚书·牧誓》所言“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八族,以及《逸周书·世俘解》“荒新命伐蜀”(“伐蜀”“克蜀”字样亦见于周原出土的甲骨文)以及青铜器铭文《中方鼎》和《甗》关于伐“虎方”(巴人崇拜白虎)的记载,有可能到达今四川、重庆北部一带。其中汉水一线又是宗周之地通向江汉平原的要路,早期《大保玉戈铭文》“王……令大保省南或(国),帅汉”可证。西周时期在汉水沿岸封建了许多姬姓诸侯,即所谓“汉阳诸姬”。另一值得注意的是“南山”一词,在《召南》中反复出现,而在大、小《雅》中,“南山”一般是解作“终南山”的。同时,“召伯”一语,也出现于《召南》之中。这都可以作为诗篇产生地域及时代的证据。
《召南》十四篇。
鹊巢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1)。之子于归,百两御之(2)。
〇诗之首章。鹊巢鸠占,比喻妇主男家。
注释 (1)维:语首助词,《诗经》中常见。鹊:即今喜鹊,善筑巢,北方常见。鸠:古代又称鸤鸠、鸲鹆(qú yù)等,今名八哥。《禽经》谓:鸠拙不会筑巢,所以常占鹊巢为窝。此诗比喻女子嫁得好人家。(2)百两:百辆。两即辆,因车都有两个轮子,所以称两。百辆言其多,百为虚数。御(yà):迎。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1)。之子于归,百两将之(2)。
〇诗之二章。首章言迎,此章表送。
注释 (1)方:据而有之。一说,“方”当读为“放”,依、据的意思。(2)将:送。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1)。之子于归,百两成之(2)。
〇诗之三章。有迎有送,婚礼完成。
注释 (1)盈:满。郑玄:“满者,言众媵姪娣之多也。”(2)成:成礼。
解说
《鹊巢》,婚姻典礼的乐歌。
此诗与《周南·关雎》一样为贵族之家结婚典礼的乐歌。不同的是,《关雎》所表为男子娶妻,《鹊巢》则系女子出嫁。《孔子诗论》关于此诗有“《鹊巢》出车百两不亦有离乎?”(第13简)和“《鹊巢》之归,离者(诸)……”(第11简)几句。其“离”字有人解作“俪”,有人解作“畅”。解作“畅”是说此诗写以百辆之车送新迎亲,很铺张华贵;解作“俪”是表示结成伉俪。其实都与远离父母的意思相差不太远,也与传统解释相去无多。如果说《关雎》侧重夫妻恩情及婚礼中鼓乐表现的话,此诗则侧重迎亲车辆的盛多。诗中所以称“百两”,是因为周代贵族结婚,实行媵嫁制度。据《礼记》《左传》及《公羊传》等文献,姬姓诸侯与异姓诸侯国之间缔结婚姻关系,所嫁之女有一姪一娣陪嫁;同时,还要有两个同姓诸侯国的陪嫁,陪嫁女也各带姪、娣,加起来一共九位,即所谓“一聘九女”。这实际是把异姓诸侯国的后宫填满了,也占据了。这就是诗篇言“盈之”的含义。此诗是典型的重章叠调形式,首章从迎亲方面写,次章则写送亲,两章一正一反,第三章则重“成”字,将迎、送两面统一起来,用字、章法都是比较讲究的。此诗亦如《关雎》,体现了周人对婚姻关系缔结的重视。
采蘩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1)。于以用之?公侯之事(2)。
〇诗之首章。一问一答,以交待采蘩地点及用处,是歌谣本色。
注释 (1)于以:在何处、哪里。疑问词。蘩(fán):白蒿,又名蒌蒿、由胡、蒡葧。据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以下简称《陆疏》),蘩有水生、陆生两种。此诗之蘩,即水生者,二月发苗,叶似嫩艾而细,面青背白,其茎或赤或白,其根白脆,采其根茎,生熟皆可食,也可做调味品。《夏小正》:“蘩……豆实也。”豆实,即放在容器(豆)中腌制过的菜蔬。沼:水洼泽地。沚:水中小块陆地。(2)事:宗庙祭祀之事。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1)。于以用之?公侯之宫(2)。
〇诗之二章。牛运震:“连用‘于以’,调法灵脱。”
注释 (1)涧:山夹水为涧。(2)宫:宗庙。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1)。被之祁祁,薄言还归(2)。
〇诗之三章。“僮僮”“祁祁”,似是远景。姚际恒《诗经通论》:“末章每以变调见长。”方玉润《诗经原始》说:“首二章事琐,偏重叠咏之。末章事烦,偏虚摹之。此文法虚实之妙,与《葛覃》可谓异曲同工。”
注释 (1)被(bì):贵族妇女用假发编成的头饰。字本作“髲”。僮僮(tóng tóng):端直貌。据戴震《杲溪诗经补注》。夙夜:早晚,一天到晚。公:公所,指宗庙。在公即为祭祀之事忙碌。(2)祁祁:整齐貌。四句表明贵妇从庙堂回归寝处之时的从容舒缓。
解说
《采蘩》,歌唱贵妇人为宗庙祭祀采集水菜的乐章。
此诗向来有两种说法:一是汉儒之说,《毛诗序》:“《采蘩》,夫人不失职也。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郑笺》云:“奉祭祀者,采蘩之事也。不失职者,夙夜在公也。”是说诗篇所表为公侯夫人采蘩菜以供宗庙祭祀。古人宗庙祭祀,一些供品的制作要由家庭主妇来完成。“不失职”即指此而言。蘩可以作为祭祀供品用,除《夏小正》记载之外,还见于《左传·隐公三年》:“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是说假如有诚信,很微薄的菜蔬也可以献之于神灵。其中就提到了水生之蘩。以上为第一说。大约到宋代,学者又提出了一种新说,对“蘩”这一植物作了新的解释。陆佃《埤雅》提出诗中的“蘩”,就是《豳风·七月》“采蘩祁祁”的“蘩”,可用以生蚕。朱熹作《诗集传》时,在沿袭汉代旧说的同时,又引入“或曰”:“蘩所以生蚕,盖古者后夫人有亲蚕之礼。”又在解释“夙夜在公”一句的“公”字时说:“或曰:公,亦即所谓‘公桑’也。”这两条“或曰”,都把此诗与《礼记·祭义》“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筑宫仞有三尺,棘墙而外闭之”的记载联系起来。而且,据《祭义》:“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积,卜三宫夫人、世妇之吉者,使入蚕于蚕室,奉种浴于川,桑于公桑,风戾以食之。岁既单矣,世妇卒蚕,奉茧以示于君,遂献茧于夫人。”就是说,“公桑蚕室”的操持者主要是贵族女性。这就是朱熹《诗集传》所引“或曰”的证据。朱熹之后,明人何楷《诗经世本古义》力主朱熹所举“或曰”之说。以上为第二说。两说中第二说不可信。因为诗篇既明言“采蘩”之地在“于沼于沚”,很明显,蘩为水生之蒿。所以,采蘩以为“豆实”之说更合诗义。
按,采集水藻一类的水菜祭祀祖先,其渊源可能非常古老。《礼记·祭统》又有如下记载:“水草之菹,陆产之醢(hǎi),小物备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实,美物备矣。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示尽物也。”古代祭祀祖先神灵,要求的是“天之所生,地之所长”的“尽物”。其中可以为“菹”的“水草”,就是由妇女采集而得。这在高级贵族之家,也是如此。最近有学者据《夏小正》“采蘩”的记载,将诗所言采蘩供祭之事追溯至夏代,是值得注意的。又,商周金文有“天黾”徽识,学者解释“天”指的是地名,而“黾”就是夏族的冥氏,就是说,这是一个属于夏朝贵族后裔的符号。而那个“黾”字,又是水族动物如蛙类的象形,这又与夏人祖先有水生物崇拜的习俗相符。考古发现,仰韶文化以及甘肃、青海一带新石器文化遗址所出土的彩陶器物中,多有鱼、蛙等水族生物图案,可能是夏人水族动物崇拜的远古渊源。另据《国语》所记载鲧治水失败被杀后变为黄熊(或说为三足鳖,或说为鲛)入于渊的传说,以及屈原《天问》关于大禹治水、应龙辅助的发问,也都证明夏人是有水族崇拜的。至于周人,其族属与夏人有渊源关系,而且《山海经》又有后稷死后归于渊的说法。所以,《采蘩》以及前面的《关雎》以及下面《采》所言的采集水菜,都可能是远古宗教信仰在西周的遗留。明乎此,可以对上述几首诗中所言的采集,有更切近的了解。采水菜祭祖,人们总以为是因其可食,可是,不论是荇菜(田字草)还是水生蘩、,未必出于食用(这几种水藻也未必适于食用)。既然周人延续了夏人的传统,认为远古的祖先出自水族,死后又归于深渊,那么进献这些水藻之类,其用意很有可能是在为祖灵提供水族生物所需要的生存凭依。《小雅·鱼藻》不就以“鱼在在藻”来表示鱼的得其所在吗?身份高贵的家庭主妇,遵循古老的习俗,分担着她们在家庭生活中特有的宗教职责。诗篇的主旨,是强调这一点。
诗前两章都取一问一答的方式,格调古雅。最后一章,以贵妇头饰端正耸直,表人物雍容优雅的仪态,形象鲜明。
草虫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1)。未见君子,忧心忡忡(2)。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3)。
〇诗之首章。言深秋时节,思念丈夫。虫喓、螽趯,秋景如画。牛运震《诗志》:“连用‘亦既’,柔滑浓致。只是空摹虚拟,却自亹亹(wěi wěi)有神。”
注释 (1)喓喓(yāo yāo):草虫的叫声。草虫:蟋蟀、蝈蝈一类会鸣叫的昆虫。趯趯(tì tì):跳跃貌。阜螽(fù zhōng):蝗类昆虫,学名中华负蝗,俗名蚱蜢。(2)忡忡:心神不安的样子。(3)亦既:就要。觏(gòu):见面,会合。降:落,放下,在此即放心的意思。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1)。未见君子,忧心惙惙(2)。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3)。
〇诗之二章。《诗经》中“采”字,多与怀人有关。
注释 (1)蕨:一种野山菜,多年生草本,根茎匍匐地下。早春时于根茎上随处生叶;初生时似鳖脚,故又称鳖菜。嫩时可食,味道滑美,至今仍为时鲜野蔬之一。(2)惙惙(chuò chuò):心忧状。俞樾《群经平议》:“惙惙”即“缀缀”,“忧心连属不绝也”。(3)说:悦。先秦时尚无“悦”字,故以“说”字代之。
陟彼南山,言采其薇(1)。未见君子,我心伤悲。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夷(2)。
〇诗之三章。
注释 (1)薇:多年生草本,茎柔细,茎叶气味似豌豆,可食,籽粒可以炒食。又名野豌豆、小巢菜。(2)夷:平定,高兴。
解说
《草虫》,思念行役在外丈夫的乐歌。
《毛诗序》说是“大夫妻以礼自防”。按照《毛传》《郑笺》,所谓“以礼自防”是因为担心。担心什么呢?所谓“大夫妻”是尚走在出嫁道路上的女子,因没有见到“大夫”,担心自己不合对方的意,被“归宗”,即遣返回家。见到君子(也就是“大夫”),成了婚配,原来的担心多余,心也就平静了。汉儒这样说的理由,在开头两句:草虫鸣叫,阜螽随之而跳跃,是“异种同类”之间的互相感应,“犹男女嘉时以礼相呼求”(《郑笺》语)。实际上,诗言草虫之鸣、阜螽之跃,不过表深秋时令,与“相感”无关。《毛诗序》言“大夫妻以礼自防”,这在欧阳修《诗本义》中又有不同理解。欧阳修反对《毛传》《郑笺》的“以礼相呼求”的说法,以为“草虫”与“阜螽”是“异类而交合”,是“淫风大行”的写照,而且还把诗篇年代上推到商纣王时,称诗的“以礼自防”是“召南之大夫出而行役,妻留在家”,不为淫风所动。这也是误解诗篇比兴之词的说法,同样不可取。
朱熹《诗集传》提出新说:“诸侯大夫行役在外,其妻独居,感时物之变而思其君子如此。”朱说,是经得起验证的。此诗既见于《召南》,其“喓喓草虫”六句,又作为一章出现在《小雅·出车》篇中。《出车》“喓喓草虫”章,表达女子思念为国出征的将士,该诗上一章以将士口吻歌唱“昔我往矣,黍稷方华”,女子唱此以应和。朱熹新解的高明处,在于将诗篇与历史接通。西周疆域广阔,中晚期以后边患严重,这就需要众多武士戍边卫国。所以,从贵族上层到一般家庭,都会有征夫离家在外。征夫多,旷妇闺怨自然也就多,作为一个时代心态记录的《诗经·国风》中,思妇主题的诗篇也就多。同时,《草虫》与《出车》关系既明,《草虫》的时代也可大定。孔颖达就曾用《出车》篇相同语句的训释来解释《草虫》。只可惜他在两者之间的关联上没有多想,至明代何楷《诗经世本古义》才明言两者关系,《小雅·出车》篇作于西周宣王时,殆无疑问。因此,《草虫》的创作时间最晚不会晚过西周后期。这是一个基点,由此出发就有两种可能:一是先有此篇,后期创制《出车》时,取《草虫》片段入新歌。如此,《草虫》的时间还要早。另一种可能是《草虫》系《出车》中摘取出来稍加丰富,就成了单独演唱的“房中乐”。后者可能性不如前者大。然而不论是摘取,还是创制,本诗与《小雅》篇章的相类,都可以证明这样一个问题:《召南》与《小雅》之间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
秋声起愁,是此诗的一个重要特色。秋风中秋虫跳跃、虫鸣四起,预示着一年即将终结。天地有节律地复归,勾起闺中之女怀人愁绪:一年都要结束了,在外的征人也该回来了。思妇的愁情是浓郁的,而剧烈的情绪由草虫之声触发而起,人、天感应之间,则又显现着诗篇中抒情女主人公独特的文化背景:只有农耕时代的人,对时节物象的体察,才会如此细腻。草虫之声、阜螽之趯,当是思妇南山采蕨、采薇时的所见所闻;而登高采食,不过是为眺望当归的君子。然而南山远望,她又能见到什么呢?祈望中的事,没有半点迹象,甚至连可以消解一下内心孤寂的事情也没有。冷落间,只有草虫在大跳大叫。热烈的思念与秋虫秋声相映对,正是诗篇动人之处。
采
于以采?南涧之滨(1)。于以采藻?于彼行潦(2)。
〇诗之首章。辅广《诗童子问》:“言未祭之前采藻之事。”陈震《读诗识小录》:“凌空起峭,笔格具奇。”
注释 (1)(píng):又名田字草、破铜钱等,一种蕨类水生植物,生浅水中。粗大有茎者称为,细小无茎者称为萍,此诗指前者。据《陆疏》,可掺合米面蒸熟食用,又可用醋腌制后下酒,也是救荒食品。南涧:南山之涧。涧,两山夹水为涧。(2)藻:杉叶藻科,又名蕰藻、聚藻、水藻等,多年水生草本,茎粗大,叶如蓬,可以食用。行潦(lǎo):雨后沟中的积水。
于以盛之?维筐及筥(1)。于以湘之?维锜及釜(2)。
〇诗之二章。辅广《诗童子问》:“言既得藻,而治以为菹之事。”
注释 (1)筥(jǔ):圆形的竹筐。(2)湘:烹煮。据《汉书》注引《韩诗外传》,湘字作“鬺”。锜(qí)、釜:都是金属制的炊具,如今天的锅之类。有足为锜,无足为釜。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1)。谁其尸之?有齐季女(2)。
〇诗之三章。辅广《诗童子问》:“言祭时献豆菹之事。”孔颖达《毛诗正义》:“三章势连,须通解之也。”
注释 (1)奠:放置祭品为奠。宗室:宗庙。牖(yǒu)下:室外窗户下。古代宫室,前堂后室,堂与室有墙隔绝,墙上开窗,称牖。一般家庭祭祀,在室内西南角,此诗所言祭祀,是为将嫁之女所办,所以祭祀地点就设在室外窗下,这是要与一般祭祀相区别。一说,此诗之牖下在室内北墙窗下。见于鬯《香草校书》卷十一。(2)尸:主,主祭。齐(zhāi):斋,庄重。《经典释文》作斋。一说,斋,好。《玉篇》引此诗“齐”字作“”。《广雅·释诂》:“,好也。”季女:少女。季,通“穉”。据林义光《诗经通解》。此词又见《曹风·候人》与《小雅·车舝》,皆为婚前少女之称。
解说
《采》,贵族女子婚前教育结束时的祭祀歌。
此诗解释有两种说法。一为《毛诗序》之说:“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则可以承祖先,共(供)祭祀矣。”是说诗篇所表,为年轻的女主妇主持祭祀之事。但诗篇称“季女”,考诸诗篇,并非主妇之称,所以《毛诗序》说无据,今不从。另一种说法见《毛传》《郑笺》,《毛传》释“季女”为“将嫁女”,《郑笺》说法与《毛传》同,是毛、郑都不从《毛诗序》之说。他们另有所据,那就是《礼记·昏义》如下的说法:“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藻,所以成妇顺也。”是说古代贵族女子出嫁之前,要举行婚前教育,教其未来作为家庭主妇的德行,以使其适应新的身份与生活。教育结束时,还要举行一场类似妇德考核似的祭祀,诗篇即此时所歌。文中“祖庙”“未毁”“既毁”,是说将嫁之女是否与诸侯有五服关系,未出五服者在“公宫”(即祖庙)教之;已出五服者,则在各自宗族的宗室教之。诗篇所言、藻,正是祭品,应该是由女子采集而来的。又《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载:“济(渡口)泽之阿,行潦之藻,置诸宗室,季兰尸之。”俞樾《群经平议》以为《左传》所谓“季兰”之“兰”,即《小雅·车舝》“思娈季女逝兮”之“娈”,也是理解为“将嫁之女”。
以上两说各有尊之者,如魏晋人王肃即尊《毛诗序》说(按,王氏之学素与郑玄为异,故有所谓郑王之争),之后有宋儒范处义《诗补传》、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以下简称《读诗记》)、严粲《诗缉》等。尊毛、郑之说的也颇有其人,如苏辙《诗集传》、戴震《杲溪诗经补注》、陈奂《诗毛氏传疏》(以下简称《传疏》)以及方玉润《诗经原始》等。以上两说之外,也有人另标新说。如明代何楷《诗经世本古义》以为诗篇中季女即周武王夫人邑姜,诗为“美邑姜也”。此说还得到俞樾的赞许(见《茶香室丛钞》)。其实并无文献依据。总之,诗篇涉及周人婚前教育大概是可信的。有严谨的婚前教育,才有成为夫人、主妇后的“能循法度”,从这一点说,前代学者调和《毛诗序》与《毛传》《郑笺》之说也不算无谓(清人张锡恭《茹荼轩文集》卷八《采卒章解》即持此调和之说)。周代贵族的婚姻包含着“合二姓之好”的政治含义,其婚前教育,也就含有众多的内容,此诗即其中一方面。此诗通篇一问一答,灵动别致。
甘棠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1)。
〇诗之首章。陈继揆《读风臆补》:“只说‘召伯所茇’,德泽已在言表,此外更设一语,佛头着粪矣。”
注释 (1)蔽芾(fèi):树叶密集细小貌。甘棠:又称杜梨,树干粗大,果实似梨,小而圆,青绿时味酸涩,熟后色红味甜酸。闻一多《诗经通义·召南》:“古者立社必依林木……盖断狱必折中于神明,社木为神明所依,故听狱必于社。”勿:不要。翦:剪伐。翦即刬之假借。伐:毁伤。召(shào)伯:周初大臣,又称召公、召康公,名奭。周初器物《大保玉戈铭》记载其曾经营南方,《尚书》中多记载其言论。西周后期另有一召公,为奭的后人,名虎,称召穆公,为宣王时大臣,曾受命帮助申侯建国(见《大雅·崧高》),又率军平定淮夷(见《大雅·江汉》)。此诗所指当系周初召公奭。茇(bá):停歇,暂住。茇,“”的假借,《说文》:“,舍也。”在此为动词,留居的意思。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1)。
〇诗之二章。方玉润《诗经原始》:“他诗炼字,一层深一层,此诗一层轻一层,然以轻而愈见其珍重耳。”
注释 (1)败:伤害,毁折。憩(qì):休息。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1)。
〇诗之三章。攀折不可。牛运震《诗志》:“三举召伯,郑重低徊,深情绝调。”
注释 (1)拜:扒,攀爬毁坏。说(shuì):稍作停歇的意思。
解说
《甘棠》,表现民众思念召公的诗篇。
诗篇是纪念召伯的,这一点古来向无争议。有分歧的是“召伯”究竟指谁,是周初的召公奭,还是西周晚期的召公虎。《史记·燕召公世家》载:“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哥咏之,作《甘棠》之诗。”两汉经学齐、鲁、韩、毛四家均同此说。但因《大雅·崧高》和《小雅·黍苗》都曾记载宣王时大臣召公虎为申国营造谢邑的事,今人多认为此诗怀念的是召公虎,而非召公奭。新近出现的战国竹简《孔子诗论》说此诗:“《甘棠》之报。”(第4简)又曰:“敬爱其树,其褒厚矣。甘棠之爱,以召公(下阙)。”(第15简)语句虽有残缺,但召公树下断狱,因而后人追思景仰这一点,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的。这不仅证明汉代四家说是有先秦旧说为依据的,而且,《孔子诗论》上述言语,还使人对《左传·襄公十四年》的一段话发生新的兴趣,曰:“武子(栾书)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爱其甘棠,况其子乎。”就是说,《孔子诗论》的说法,可能沿袭的是春秋时期的说法。而且此说在西汉刘向《说苑·贵德》篇中仍有保存:“召公述职,当桑蚕之时,不欲变民事,故不入邑中,舍于甘棠之下而听断焉。陕间之人皆得其所,是故后世思而歌咏之。……孔子曰:‘吾于《甘棠》,见宗庙之敬也。’甚尊其人,必敬其位。顺安万物,古圣之道几哉!”这段话中引用孔子的部分,与竹简文字在意思上竟如此相近,可知至迟在西汉中期,记录着孔子说诗的文献还在世上流传。既然《甘棠》是一首思其人而敬其树的诗篇,所纪念的召伯就当是周初那一位。道理很简单,为了不打扰民众,能屈尊在树下听狱,一定是在一个政权新兴的时候,它的官员还能显示出一点朴素的风格。真要到暮气沉沉的西周后期,像召公虎那样的大人物出巡,还不得前呼后拥、四下警戒?就是做出亲近民众的样子,也不会像召公奭那样,至于能否感动老百姓,就更难说了。此外,《韩诗外传》中的一段说法也很值得注意,它说召公奭之后若干年,“在位者骄奢,不恤元元,税赋繁数,百姓困乏,耕桑失时,于是诗人见召伯之所休息树下,美而歌之”。这更有助于将诗篇理解为思念周初的召公。
此诗的情调是爱屋及乌式的,因思召伯而珍爱树木,当是被怀念者流泽深远的表现。今人之所以倾向于西周晚期,是因为不相信周初有这样的诗艺水准。实际上,召公是康王时期还在世的人,活得年岁很高,这种睹物思人的诗篇应作于他身后,这样就有可能创作或采于西周昭王、穆王时期了。而那时,正是礼乐与诗篇创制的高涨期(参本书《雅》《颂》各篇注解可知),《甘棠》很可能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采集加工的作品。
行露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1)?谓行多露(2)。
〇诗之首章。表行为谨慎,言不敢早起行路,是怕露水沾湿。起笔简拗、劲峭,意味深长。王质《诗总闻》:“此章犹婉,下章甚厉。”
注释 (1)厌浥(yì):露水沾湿貌。联绵词。行(háng):道路。夙夜:早晚,在此有早出晚归的意思。(2)谓:畏。马瑞辰《通释》:“谓,疑畏之假借。凡诗上言岂不、岂敢者,下句多言畏。”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1)?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2)?虽速我狱,室家不足(3)!
〇诗之二章。言雀虽无角却可以穿屋,男子虽无财产却敢拉我打官司。钱锺书《管锥编》:“明知事之不然,而反词质诘,以证其然,此正诗人妙用。”
注释 (1)无角:没有可穿透屋室的角。前人以雀嘴(咮)解释此诗之角,不确。(2)女:汝,古汉语中女、汝常通用。无家:即无钱财。速:邀,迫使。狱:诉讼,打官司。(3)室家:与上文“无家”之“家”义同。不足:不足以打赢这场官司。揶揄的说法。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1)?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〇诗之三章。言鼠无长牙却可咬穿高墙,男子无家产却能陷我于官司。牛运震《诗志》:“雀鼠,骂得痛快而风流。”
注释 (1)牙:指可以啃咬墙壁的大牙。墉(yōng):高墙。
解说
《行露》,表女子拒斥男子的歌唱。
古代解此诗,有人将其与前一篇《甘棠》相联系,谓诗歌所表即召公树下听讼云云。此外,刘向《列女传·贞顺》篇有一则记载《行露》诗的本事,曰:“召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许嫁于丰,夫家礼不备而欲迎之。女与其人言,以为夫妇者人伦之始也,不可不正。……夫家轻礼违制,不可以行,遂不肯往。夫家讼之于理(负责诉讼的官员——引者),致之于狱。女终以一物不具,一礼不备,守节持义,必死不往,……曰:‘虽速我讼,亦不女从。’此之谓也。”(见王先谦《集疏》所引)是说女子因男方礼物不备而拒婚。诗中出现了“狱”“讼”之事,而文献记载中有一种诉讼叫做“阴讼”,即《周礼·媒氏》如下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于刑者,归之于士。”是说在春天的第二个月,政府要派人组织男女的相会结合(目的是增殖人口),若这一时节男女出现纠纷,由作为政府官员的媒氏负责断案。涉及犯罪的,要移交司法官(士)来办。这就是阴讼,其地点在前朝的社(即土地庙)。春天的“男女相会”当是周王朝还承认的古老习俗的延续,多少带有野性的自由。男女在这样的节日里相认进而定亲,双方不易了解,难以知根知底,也就容易出现上当受骗的现象。然而,野性的自由风尚可以造就自由不羁的人格,也唯有不羁的自由人格,才可保证受害者在发现错误后马上以决绝的态度加以纠正。诗篇很可能表现的是一位“阴讼”女子纠正错误的果决。叶适《习学记言》称此诗为“狱词”,很准确。可能诗中女子在“阴讼”中说过“谁谓鼠无牙”之类绝妙之词,所以她拒婚的故事就在社会上流传开来,被采风的“王官”采了去,加工配乐演唱,就有了《行露》篇的流传。“雀无角”“鼠无牙”的比喻也实在精彩。别看雀、鼠没有穿屋凿墙的角、牙,但它们照样钻屋越户;别看这穷光蛋没有家业,可他照样想讨老婆、敢打官司。下面的言语则干脆就像是骂人:虽然你打官司,你依旧是个穷光蛋,官司你赢不了,我依旧不跟你!因为男子穷,就看不上人家,如果单从这一点看,女子真有些无情且刻薄,考虑到在由政府规定的短暂相亲的时光里,真正持久的两情相悦的爱情关系的建立实属不易,如此,诗中女子在发现男子并不可心后,及时决断,倒显得十分有主见了。古代的礼制,给人的印象一般是古板而拘谨的,但透过此诗,我们却看到出于人类自身生产的需要,而保存于上古时代的一种异样习俗。实际上,诗中女主人公的果决、泼辣,也正养育于充满野性生命力的质朴习俗中。
羔羊
羔羊之皮,素丝五(1)。退食自公,委蛇委蛇(2)。
〇诗之首章。用“委蛇”刻画古代官员模样,传神。马瑞辰《通释》:“上句言裘,下句言饰。”
注释 (1)羔羊:小羊为羔,羔羊皮指大夫上朝时穿的皮衣。素丝:洁白的丝。据《毛诗传》,古代用素丝装饰羔裘之服。五(tuó):丝带交错堆积成坨的意思。羔裘缝制要用多块羊皮,且以素丝线交错连缀,连缀之处露皮,为美化之,所用素丝留出余量,做成垂穗状的装饰。五,即交午之午,交错的意思。,《说文》无此字,据《经典释文》,字或作“它”“佗”,实即坨。(2)退食:周代公卿大夫在朝廷办公皆有公食,称公膳。《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鸡。”退食,又言食退,公膳之后退而还家。公:公门,即宫廷、朝廷。委蛇(yí):古代贵族走路有一定的姿态礼容,委蛇即形容大夫退朝时走路不慌不忙、摇摇摆摆的样子。
羔羊之革,素丝五(1)。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〇诗之二章。
注释 (1)革:皮。(yù):素丝组成的线坨,意思与“”字同,可能用在羔裘边缘作为装饰。
羔羊之缝,素丝五緫(1)。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〇诗之三章。“退食”“委蛇”两句往复变化。每章后两句,或颠倒句子,或调换词语顺序以求协韵,颇见汉语语法、句法之灵活。
注释 (1)缝:皮袄的缝子。五緫(zōng):犹言五撮。或用在衣领处。
解说
《羔羊》,表大夫退朝还家时的从容样态,或为大夫退朝时的乐歌。
《孔丛子·记义》载孔子之言曰:“于《羔羊》见善政之有应也。”是说召南的大夫们行善政,所以百姓歌唱他们。那么,“善政”又表现在何处呢?古人以为就在大夫的“羔裘”“素丝”及“退食自公”上,前者表示官员衣服有常,后者表示的是退自公门,即返家门,是无私门结党的营求,当然就是政风端正的表现了。百姓因而歌唱之,这便是“有应”。不过,也有人以为这是赞美官员俭朴的歌唱,如方玉润《诗经原始》就以为,诗中“五”“五”及“五緫”是“一裘五缝”的现象,是羔裘破旧仍不肯换的俭朴表现。近人闻一多对诗篇又有新说,他依据《仪礼·公食大夫礼》有君主赏赐大臣皮革与丝织品的记载,认为诗篇所表即受赏赐大夫带着皮与丝回家的情景,也不失为言而有据的说法。总之,诗篇表现的是大臣离朝时的情形,虽无甚紧要,却是太平时代生活的一个小片段。
殷其雷
殷其雷,在南山之阳(1)。何斯违斯?莫敢或遑(2)。振振君子,归哉归哉(3)!
〇诗之首章。陈继揆《读风臆补》:“‘违’字与‘在’字相呼应,‘归’字与‘违’字相呼应,一步紧一步也。”
注释 (1)殷其:犹言殷殷,《诗经》特定句法,形容远处雷声的沉重。南山:应指终南山。阳:山南称阳。(2)何斯:犹言何其、多么的。此句两个“斯”字,都是语助词。违:离别。指下文的君子。莫……或……:固定句式,表全称否定。或:间或。严粲《诗缉》:“不敢或遑,则无一时之暇也。”遑:闲暇。此处作动词,即闲下来的意思。这句是说,没有任何人敢片刻闲下来。(3)振振:英武貌。君子:此处指离家的丈夫。归:归来。
殷其雷,在南山之侧。何斯违斯?莫敢遑息(1)。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〇诗之二章
注释 (1)息:停歇。
殷其雷,在南山之下。何斯违斯?莫或遑处(1)。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〇诗之三章。
注释 (1)处:安居。
解说
《殷其雷》,军人出征,家人惜别之歌。
《毛诗序》:“劝以义也。召南之大夫远行从政,不遑宁处,其室家能闵其勤劳,劝以义也。”此说颇与竹简《孔子诗论》相合,只是不够具体。《孔子诗论》第27简谓:“可斯雀(爵)之矣,离其所爱,必曰吾奚舍之,宾赠氏(是)也。”马承源主编《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谓“可斯”二字即《召南·殷其雷》“何斯违斯”四字的简写,而何琳仪先生在其《沪简诗论选释》一文(见庞朴主持简帛研究网站)中进而认为“雀”为“爵”之借字,并说“这是一首赠别之诗”。“爵之”即酒爵相敬,与“劝君更尽一杯酒”同慨。这对诗义的理解有很大帮助。《毛诗序》说的虽平实,却没有涤透到“宾赠”即“送别”这一层。顺着《孔子诗论》的指示去读,会发现诗篇很会营造离别情绪。“南山”暗示出丈夫即将远行的方位,而南山以南的雷声不断地传来,似乎又暗示着某种危难的社会情势。言轰隆的雷声滚动在高山那一边,远远近近的风云变幻便在其中了。而这一边,是执手分别者的惜别。诗中的景象是宏阔的,格调是沉郁的。王朝继世经营南方,多少英武的人们抛家而往,又令多少家中人牵挂。此诗言“南山之阳”,《召南》诗篇喜言“南山”,或与此有关?诗的背景、时代,应该在周昭王、穆王之际,因为这个时候王朝对南方的淮夷等人群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征战,其间连周昭王都死于这场战争。周家的“乡乐”,抒发了一般民众对战争的厌倦态度,是很可贵的。
摽有梅
摽有梅,其实七兮(1)。求我庶士,迨其吉兮(2)。
〇诗之首章。“求我庶士”两句,求爱何其质直!戴震《诗摽有梅解》:“梅子落,盖喻女子有离父母之道,及时当嫁耳。”
注释 (1)摽(biào):抛,投。梅:蔷薇科植物,果子味酸可食,亦可作调料,所谓盐梅和羹。实:梅子的果实。七:从下文“顷筐塈之”看,当指筐里所剩下的梅子还有七成。(2)庶士:犹言各位男子。庶,众。迨:差不多。吉:吉日,好日子。此句是说,有意求娶我的各位吉士,现在就是好日子。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1)!
〇诗之二章。数由“七”而“三”,急迫;“今兮”,慌不择日,情见乎词。
注释 (1)今:现在。
摽有梅,顷筐塈之(1)。求我庶士,迨其谓之(2)!
〇诗之三章。牛运震《诗志》:“三章一步紧一步。”
注释 (1)顷筐:斜筐。见《周南·卷耳》“不盈顷筐”句解。此句意思是连顷筐一起送出。一说,顷同“倾”,倾其所有。塈(jì):给予。(2)谓:告诉,意为告诉我一声就可以定下亲事。一说,谓读为。《玉篇》《广韵》并曰:“,行也。”呼喊男子快点行动。
解说
《摽有梅》,表南方女子急于求嫁的风情诗。
诗篇中女子之急切,让人想起古代北朝民歌“老女不嫁,塌地呼天”来。诗的可爱处,全在于毫无掩饰的切直、心口如一的单纯。据闻一多研究:“在某种节令的聚会里,女子用新熟的果子,掷向她所属意的男子,对方如果同意,并在一定期间送上礼物来,二人便可结为夫妇。这正是一首掷果时女子们唱的歌。”(《风诗类钞》)梅字从母,暗含生育之意,又写作楳,与掌管婚姻之事的“媒氏”之媒音义相谐。因此抛梅的行为隐含着男女结合、生育子嗣的双关语意。在解释《行露》一诗时,我们已经涉及到古代“会男女”的风俗,但那是在仲春之月,而梅子熟则是在初夏,是节日的时令与《行露》不同。诗言“摽梅”,“梅”原产地在我国西南,似乎由此可以推测,诗篇表现的,是周人原本不熟悉的南方风俗。换言之,诗篇的问世,是周人经营南方时的风俗新发现。周人来到南方,见到了他们未曾见过的土著风俗,有人把这样的新见闻谱写成歌,或把当地歌谣做些艺术加工,加以传唱,一种古老的地域风情就这样保存下来了。如此,诗篇就有可能为西周较早期的篇章。
小星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1)。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2)!
〇诗之首章。牛运震《诗志》:“三五在东,写得历历如画。”
注释 (1)嘒(huì):光亮微弱的样子。三五:三三五五,稀少寥落貌,是傍晚光景。(2)肃肃:疾行貌。宵征:夜间行路。一说,宵征即小正,亦即小吏。据于省吾《新证》。在公:办公事。寔:是。寔为实字的异体,《韩诗外传》作“实”。此处作指示代词用。
嘒彼小星,维参与昴(1)。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寔命不犹(2)!
〇诗之二章。陈延桀《诗序解》:“此诗写征行夜景,寥落可念,后代诗人莫不宗之矣。”
注释 (1)参(shēn):星宿名,又称三星、三颗星,属猎户星座,天明前出现在东方。昴(mǎo):星宿名,由五颗星组成,距参星不远。古人以此二宿辨别方向。一说,上文“三五”即指此处参、昴。(2)衾(qīn):被子。裯(chóu):贴身内衣。不犹:命不如人。犹,如。
解说
《小星》,使臣行役,风餐露宿而自叹劳碌命薄的篇章。
汉儒说此诗为小妾进御君所时的自叹,与诗“宵征”“在公”之语相抵牾,所以,宋儒洪迈《容斋随笔》鄙之,稍后王质《诗总闻》则进而以为诗为“君子以王事行役,妇人送之”之作。“妇人”云云不见诗篇所表,是多余之词。清人尹继美《诗管见》又提出两说:其一,以为诗篇不是写贱妾,而是表媵嫁女新婚夜晚待命户外的诗,其证据在《仪礼·士昏礼》对合卺之夜的记述。不过,他对这一说也不十分坚持,而又提出另一说,即“使臣行役”说。他论证说,“君言不宿于家”即接受君命,不回家停留。这与“肃肃宵征”合。另外,使臣外出,征诸《左传》,“出使必有负担,诗曰‘抱衾与裯’即指负担而言”。确实,“肃肃宵征”的句子用以表现媵嫁之女户外听命很不合适。所以尹继美的第一说不可信,其第二说则可取。
“夙夜在公”句,表明诗中主人公是执行公务的人,宵夜疾行,则又是在说任务紧急,因此他们才拥衾抱裯,乘车置身于黑沉沉的旷野中。奔走于暗夜之中,诗中主人公举头望天,只有三三两两光亮微弱的小星与己相伴,心中顿生凄凉。诗的用笔是经济的,只写星夜,只写宵征,而结尾处接以自叹之辞,其中许多意味都在不言中见出。诗人将诗中主人公的感慨,放在冷星暗夜这一特定环境之中,感慨中的言外之意也就都和盘托出了。但这里的感慨,只是一种劳累之余的叹息而已,并不像后世某些学究们所认为的那样,有多少反抗意味。文学的要义,首先在于它表现了生活,西周王朝有多少小臣们为王国的管理而昼夜奔波,已经永远地不可究诘了。但诗人为我们保存了他们生活的一个片断,保存了他们内心世界的一点细微的波动,使千百年后的人还能读到他们、结识他们,这不是令人愉悦、令人感念的事情么?
江有汜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1)。不我以,其后也悔(2)。
〇诗之首章。言“之子”回归不带自己,必将后悔。陈继揆《读风臆补》:“每章以跌笔作收笔,句法神品。”
注释 (1)江:长江。汜:从江水主干分出去又合拢来的支流。江有汜、渚及沱,或在荆江一带,为“二南”所见最南之域。归:回归。有人以此处之归字指女子出嫁,不确。《诗经》中的“归”字,亦有指一般回归者。以:带着。(2)后:以后。句意为以后一定后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1)。不我与,其后也处(2)。
〇诗之二章。义同上章。
注释 (1)渚:江心小洲为渚,此处也指支流,江流遇渚则分,过渚又合在一起。与:一起。动词。(2)处:忧愁。处,癙的借字。据余培林《诗经正诂》。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1)。不我过,其啸也歌(2)。
〇诗之三章。言因被抛弃而啸歌。方玉润《诗经原始》:“以前二章作或然之想,以末一章寓无聊之心。”牛运震《诗志》:“啸歌二字拆用得妙。”
注释 (1)沱:与渚同义。一说即沱江,长江上游支流,在今四川省泸州市与长江汇合。过:过访,过问,引申为告知、顾及。(2)啸:号歌,长歌,是抒泻内心悲苦的表现。有人说啸即蹙口吹口哨,与下文歌字不协。
解说
《江有汜》,表弃妇哀怨苦楚的篇章。
《诗经》中“之子”一词不一定专指女性,“归”也不是非指女子出嫁不可。破了这两个障碍,方玉润《诗经原始》(今人陈子展《诗经直解》从之)的意见,就很值得重视。书中说:“《江有汜》,商妇为夫所弃而无怼也。”“为夫所弃”可取,“无怼”则不合诗义。又说:“此必江汉商人远归梓里,而弃其妾不以相从。始则不以备数,继则不与偕行,终且望其庐舍而不之过。妾乃作此诗以自叹而自解耳。”江汉自古就是沟通东西的大动脉,水运商贩亦当自古有之。不过,这样的说法只是据“商人重利轻离别”之说,诗篇只言“之子”,没有流露出“之子”的身份。此诗或可与《周南·汉广》合观。《汉广》提醒“游女”不可猎取,本诗可能反映的是北方南来的一些男人在婚姻上的薄幸。随着王朝势力的南扩,各种男士也随之到达这里。他们在南方娶妾,但北归的时候又任意抛弃,始乱终弃,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采诗官将此等现象采集加工谱写成诗篇,或许正有令当局“观得失,自考正”的用意。
野有死麕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1)。有女怀春,吉士诱之(2)。
〇诗之首章。比兴之词,戴震《杲溪诗经补注》:“盖获麕于野,白茅可以包之;女子当春有怀,吉士宜若可诱之。设言之也。”
注释 (1)麕(jūn):又名獐,鹿的一种,无角。白茅:菅草,秋天花茎都变白色。白茅包肉,取其洁净。(2)怀春:春心萌动。吉士:健壮男子。吉即佶字之省。《小雅·六月》“既佶且闲”句,《郑笺》:“壮健之貌。”诱:引诱,献殷勤。《尚书·费誓》:“窃牛马,诱臣妾。”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1)。白茅纯束,有女如玉(2)。
〇诗之二章。前言白茅包鹿,此以白茅喻女子如玉,变化莫测。牛运震《诗志》:“只‘如玉’二字,便有十分珍惜。”
注释 (1)樕(sù):丛生小树。(2)纯(tún)束:捆束,包裹。在此纯、束同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1)。
〇诗之三章。女子拒绝之词。半推半就、欲依又违之态宛然。王质《诗总闻》:“当是在野而又贫者。……取狩于野,包物以茅,护门有犬,皆乡落气象也。”
注释 (1)脱脱(duì duì):迟缓貌。感(hàn):动,触碰。撼之借字。帨(shuì):古时的佩巾。《仪礼·士昏礼》:“母施衿结帨,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是古代已婚女子佩服带帨巾。《豳风·七月》“亲结其缡”之“缡”,即是帨巾。尨(máng):毛茸茸的样子。
解说
《野有死麕》,表现男女约会的诗篇。
《毛诗序》解释此诗说:“恶无礼也。天下大乱,强暴相陵,遂成淫风。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是说受了“文王之化”的村野女子,也能抗拒无礼追求的行径。这真是老儒不解风情!清初陈廷敬说:“诗言以茅包麕而诱怀春之女,又述此女之辞:姑徐徐其来,无感我帨,无使尨吠,有幽婉之情,无严峻之意,安见其恶无礼?”(《午亭文编》卷二十八)是睁了眼细读诗句的见识。其实,早在南宋后期王柏《诗疑》就认定此诗为“淫诗”且删之而后快,也是因看出诗中女子“幽婉之情”。汉儒说此诗篇所以给人“闭着眼睛”的感觉,是因为他们太相信“文王之化”,或者说是太坚持“文王之化”而下不来台了。《毛诗序》解《周南》《召南》,从第一首诗到最后一首,都遵从的是儒家“内圣外王”的逻辑套路。照这样的套路解诗,文王先是能家庭和睦,然后向外施加美德影响,从家到乡,从乡到国,再从北到南。既然如此,“召南”之地就不当有男女幽会之事。如此,一个“文王之化”横在脑袋里,遇《野有死麕》这样的诗,哪里还能照字句如实作解?所以,与其说他们没有看出篇中实情,倒不如说是不愿意对“舒尔脱脱”句据实解说。实际上,正如一些学者所说,周代之时,贞洁观远不如后来那么强,而诗人对社会上男欢女爱的表现,也远不像儒生所理解的那样一本正经。更重要的是,当时的风俗远远不如后来那样统一,周人努力在各方面推广自己的风俗,但与之相异乃至相违背的风俗,也还广泛延续着。
那么诗篇具体又写了什么呢?诗篇所写,是“怀春”之女与“吉士”恋情达到高潮时的一个片断。古代周人婚礼中有“纳徵”,即男方向女方交纳礼品,所用即为鹿皮。此诗从“野有死麕”起,应是受了这种婚俗的影响(马瑞辰《通释》有此说)。但白茅、死麕的意象,该不是写实之语,而是一种比喻(这一点戴震《杲溪诗经补注》已言之)。野麕已死,是猎取结束的表现;少女开始“怀春”,则是男生“诱之”的效果。“死麕”实际是喻示那位已被“猎获”的“如玉”之女。因此前两章不是在叙事,而是在为第三章的事作比兴。尾章之事,本自难言,其中的“感帨”是关键。“帨”不论是否为已婚女子所佩,在此它都是身体象征。随身之巾的被“感”,就意味着女子身体防线的崩溃。这最后一章的事,真所谓“缙绅先生难言之”,但诗人写得却极为雅驯。口吻是女子的,“脱脱”句是在说女子对正在发生的事不适应,也间接地表现出“吉士”的鲁莽;“无感”句写的是她的羞怯与恐慌;最后一句则写出控制不了事态的女子慌忙中没有忘记对男子提醒,是她避免出现更糟糕局面的努力。三句之间,不仅推就依违的情态毕肖,而且人物丰富而细腻的内心活动也层次晰然。最有趣的是诗中尨的介入。它的出现,使正在发生的故事面临暴露的危险,因而陡增几分紧张。怕犬吠,是女主人公对礼法的正视;无使犬吠,是怀春的人对礼法的偷渡。女主人公对亲近的狗儿的“出卖”,使诗多了些深度的东西。
何彼矣
何彼矣?唐棣之华(1)。曷不肃雍?王姬之车(2)。
〇诗之首章。美王姬下嫁之车。花之丽、车之肃雍,写尽王姬身份的华贵。
注释 (1)何:如何,多么。(nóng):浓艳。唐棣:别名郁李、爵梅、薁李、棠棣,属蔷薇科灌木,一米多高,春天开花,或红或白,果实为核果,形状圆而小,熟透时紫红色。唐棣花又见于《小雅·常棣》,比喻兄弟关系。此处赞其浓茂,含祝愿夫妻亲如手足的意思。华:花。(2)曷:何不。肃雍:雍容华贵。王姬:周王的女儿。周王室为姬姓,且周人女子称姓,故称。
何彼矣?华如桃李(1)。平王之孙,齐侯之子(2)。
〇诗之二章。言嫁娶双方身世。桃、李以喻王孙、齐子,贴切。
注释 (1)桃李:桃花、李花,比喻男女婚姻般配。(2)平王:周平王,东周第一代王。孙:孙女。周平王之子洩父,早死,诗中女子可能为洩父之女,与周桓王为同辈。齐侯:齐国君主。《春秋》记王姬归于齐有两次:一在鲁庄公元年,即周庄王四年、齐襄公五年;一在鲁庄公十一年,即周庄王十四年、齐桓公三年。也可能是《春秋》所未记的某一次。
其钓维何?维丝伊缗(1)。齐侯之子,平王之孙。
〇诗之三章。言婚姻如捻丝为线。丝缗喻婚姻,古人常语。
注释 (1)钓:钓鱼的丝线。丝:丝线。伊:同“维”,结构助词。缗(mín):丝绳。朱熹《诗集传》:“丝之合而为纶(即细丝绳),犹男女之合而为婚也。”
解说
《何彼矣》,歌唱东周王室与齐侯联姻的篇章。
桃李、丝缗之喻,表明诗篇题材为缔造婚姻,确定无疑。但在诗所涉男女以及诗篇年代上,却历来有分歧。汉代今文经学派主张此诗“齐侯之子,平王之孙”为同一人,即此女为齐侯的女儿,周平王的外孙。此说,见贾公彦《仪礼·士昏礼》疏所引郑玄《箴膏肓》说。有学者以为郑玄所举,实出西汉《鲁诗》家之说。今文家这样说是因为“王姬之车”一句,他们解释说,“王姬”即周平王的女儿,当初她出嫁齐国的时候,把乘坐的车留下来,到自己女儿出嫁时,还乘坐这辆王家之车,是很荣耀的。清代马瑞辰《通释》还引征《卫风·硕人》“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等句,来证明《诗经》有用几句诗来说同一人的语例。可是,照此理解,诗篇应见于《齐风》,为何放在《召南》呢?于是相信此说的学者辩解,这是因为齐国公主所嫁的婆家为召南之地的贵族之家。以上今文家说法,古今信从者不少。从东汉开始流行的古文家对此诗则有另外的解读。他们以为,诗中“平王”是周文王,“平王之孙”指的是周武王之女。如此所嫁“齐侯之子”的“齐侯”也就当为西周早期的姜太公或他的儿子辈了。也有说“齐侯”之“齐”不是国名,而是“斋”,是美称,那就连齐国也不是了。古文家之说,信从者也大有人在,如戴震、陈奂等。
其实两家之说各有不通,也各有可取。今文家说是周平王时的作品,可取;说是齐国公主出嫁,不可取。尽管有马瑞辰的举证,看似有力,其实是过信文献材料的归纳,而没照顾诗本身上下文的约束。诗最后一章言“维丝伊缗”,即捻丝成线的意思,很明显是在说,男女两家双方因有婚配而密切。有这样的限制,“齐侯之子”与“平王之孙”就不好理解为表示齐公主一人了。古文家言“王姬亦下嫁于诸侯”(《毛诗序》语),是不错的,其说“平王”为周文王则全无根据(有人以《尚书》称文王为“宁王”为例,证周文王也可以称“平王”,其实“宁”是“文”的错字)。古文家如此说诗,是因太迷信“文王之化”了。换言之,他们过于相信周、召二《南》都是文王时诗,此等观念,实在影响了儒生看诗的眼神。
综合古今两派之说,参诸篇章本身,诗篇最可能作于东周初,即周桓王时。诗何以称王姬为“平王之孙”?汪梧凤《诗学女为》说得好:“其曰孙者,洩父未立之词也。”平王之子洩父早卒,《史记》载,王位由洩父之子林即周桓王继承。因此诗人为与“齐侯之子”相对,就不能不称洩父之女为“平王之孙”。后人因《春秋》鲁庄公元年、十一年两次记载王姬下嫁齐侯之事,将此诗之作与齐襄公或齐桓公联系起来,是没有正视“齐侯之子”的“之子”两字。更值得注意的是,诗篇中的婚事,很可能是平王东迁后周王室初与齐侯缔结婚姻关系,所以要制作诗篇,歌咏其事。这期间,自然是有周王室地位变迁的背景。东迁以前,不能说周王室不与齐姜为婚,但现在却有不同。东迁之后,得特别依仗像齐这样的东方大国,因而也就不能不特加重视。而且,平王东迁后,旧有礼乐丧失严重,到周桓王时,天子威仪略有恢复,所以王姬下嫁诸侯,颇成个模样,一句“曷不肃雍”,实际正表现了当时人乍见王家车马的惊叹,实在是“不图今日复见汉官威仪”(语出《后汉书·光武帝纪》,此处采魏炯若《读风知新记》说)一类的感慨。这正是诗篇曲折映现时代的地方。东周之诗而列诸《召南》而非《王风》,或许是以召南乐调演唱此诗的原因,换言之,此诗所用乐调,为东迁携来的西周旧乐。
驺虞
彼茁者葭,壹发五豝(1)。于嗟乎驺虞(2)!
〇诗之首章。言一射可得五只猎物。“于嗟”二字,正《毛诗序》所谓“言之不足故嗟叹之”。
注释 (1)茁:茁壮,茂盛。葭(jiā):初生芦苇。壹发:一射。古代一射要射四支箭,一支搭弓,其余三支插在腰间。据竹添光鸿《毛诗会笺》说。五豝(bā):五只两岁的野猪。据《毛传》,贵族射猎时要由虞人把猎物驱赶到狩猎者前面,以便射猎。诗言一射而获五野猪,必有一支箭一下射中两只。语含赞叹之意。(2)于(xū)嗟乎:感叹词。驺(zōu)虞:驺御与虞人。驺御,负责训练马匹的官员。虞人,负责园林鸟兽管理的官员。君主及贵族狩猎时,驺御负责驾车,虞人负责驱赶猎物供狩猎者射击。
彼茁者蓬,壹发五豵(1)。于嗟乎驺虞!
〇诗之二章。言射豵。
注释 (1)蓬:蒿草,又名飞蓬、蓬草。菊科,多年生草本植物,茎高一公尺左右,叶似柳。秋天干枯,拔根,随风飞转。豵(zōng):一岁小野猪。
解说
《驺虞》,赞叹驺虞善射的短歌。
古时四季农闲季节都有狩猎活动,一则获取肉食皮毛,再则借此演练军队,加强武备。本诗从“彼茁者葭(蓬)”的句子看,当是春天田猎仪式中赞美驺虞的乐歌。古代狩猎,有许多礼法的讲究,驺为训马之官,虞为园囿司兽官,都是王、诸侯行狩的专职人员,他们的工作做得好,车驾得漂亮,每次射箭都能有超额收获,又合射箭的规矩。这些小官员很是劳碌辛苦,所以诗篇就以“于嗟”的长叹之词赞颂他们。《周礼·春官·钟师》记载:“凡射,王奏《驺虞》。”又《礼记·乐记》谓:“武王散军郊射,左射貍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是说周武王克商之后,曾以《貍首》《驺虞》两首曲子为伴奏进行射箭典礼。《墨子·三辩》也有“周成王因先王之乐,命曰《驺虞》”之说。看来《驺虞》的曲子可以上推到西周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