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
爱情本身又该如何解释呢?说真的,我也不知道。
“凌晨三点。四月的夜晚,伫立窗前,那么温柔;天上的繁星,凝视着我,那么深情。我太幸福了,睡不着觉!
“我的全身,从头到脚,十分奇妙,不可思议。这会儿难以分辨,没有工夫,也懒得去分辨,不管它了。是啊,如果从钟楼一头扎下来,或者听说自己中了二十万卢布彩票,这时候你能说出自己的感受吗?能做得到吗?”
我爱上了萨莎,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写给她的情书大概就是这样开头的。开头我写了五遍,每次写完又撕了,一张信纸全部划掉,然后重新抄一遍。写这封信,差不多可以写一篇小说了,而且还要赶着交稿。这倒不是因为我要把这封信写得更细腻、更热烈、更长一些,而是因为当我坐在安静的书房里,凝视窗外时,我的思绪不禁信马由缰,希望一直写下去,没有尽头。字里行间有她的倩影。似乎很多精灵和我同桌,也在写信,也像我那样天真快乐,傻里傻气,面带微笑。我一边写信,一边打量我的手。上次她压了一下,现在还有点疼,不过很温馨。转移视线,我看见那绿色旁门的格子。我和萨莎告别时,她会透过格子看着我。和她道别时,什么也不想,只是欣赏她的背影,就像每个正派男人倾慕漂亮女人一样。透过格子,看见她的两只大眼睛,我终于明白我恋爱了。这是天作之合,按部就班,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把情书封好,慢慢地穿上衣服,悄悄地走出家门,轻轻地投入邮筒。还有什么比这更开心的呢?天上没有了星星,东方露出了一条长长的鱼肚白;昏暗的屋顶上方,几片云彩点缀其间。鱼肚白慢慢扩散,天快亮了。整个城市还在沉睡,不过水车已经出来了,远处的工厂响起了汽笛声,工人们要起床了。站在湿漉漉的邮筒旁,你会看见一个守夜人,身穿钟形皮袄,拄着手杖,十分笨拙。他全身僵硬,似睡非睡、似醒非醒。
如果邮筒知道它能决定人的命运,就不会如此谦卑。至少我就差点亲吻它了。我打量着,心想邮政才是世界最大的恩赐!
如果你曾经坠入爱河,我恳求你记住:情书投进邮筒后,你如何急急忙忙跑回家,迅速钻入被窝,相信明天一早醒来,就会想起昨天发生的每件事情,就会兴奋地望着窗户,而白天的亮光却急不可耐地透过窗帘钻进来。
现在言归正传。第二天中午,萨莎的女仆给我送来一封信:“我很高心务必请你今天到我家来我等你。你的萨。”
一个逗号也没有。她干脆不用标点符号,她把“高兴”写成了“高心”。整封信——包括信封——让我内心充满柔情。她的字写得歪歪斜斜、忸忸怩怩。我仿佛看到了萨莎走路的样子,还有微笑时扬眉动唇的神情……可是信的内容却让我有点失望。第一,我的信可是充满诗意,她不该这么回答;第二,为什么要我到她家呢?呆呆地看着她的胖老妈、兄弟们和穷亲戚,然后我俩才有时间独处。他们才不会替你着想。如果旁边有个半聋半聪的老太婆,问这问那的小女孩,即使你如何兴奋激动,也只能憋住,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厌烦的呢?我让女仆带回一封信,要萨莎到公园或林荫大道约会。她欣然同意。真是心有灵犀。
下午四点多,我循着公园最远、最茂密的方向走去。公园里一个人也没有,约会地点本来可以近一些,林荫道或凉亭里,可是女人谈情说爱才不喜欢随随便便呢。一不做,二不休,既然约会,就找个最偏远、最难走的丛林,不过那里倒有可能遇到坏人或醉鬼。我看见萨莎了,她站在那儿,背对着我。她的背影让我看懂了很多秘密。她的后颈、后背,还有连衣裙上的小黑点仿佛都在说“嘘……”。姑娘穿着素花连衣裙,外面披着薄斗篷,脸上戴着白面纱,显得愈发神秘。我不想惊扰她,于是踮着脚走过去,和她窃窃私语。
现在看来,我并没有约会细节那么重要。让萨莎醉心的,与其说是见面,倒不如说是约会的浪漫惊喜、树荫下的宁静氛围、我的亲吻和誓言……她似乎一直都很清醒,没有忘情,也不会如痴如醉,表情很诡秘。真的,如果换作张三李四,她照样感到幸福。如果这样,那又如何知道有人在爱你呢?这究竟是不是真爱?
离开公园,我带着萨莎来到我的住所。心爱的女人来到单身公寓,就像生活有了美酒和音乐。照例会谈到未来,但那种自信自强却没有了边儿。订计划、订方案,还不是中尉,就奢谈将军。海阔天空,胡说一通,听者才会充满爱意,忽略生活,言听计从。男人有幸,热恋中的女人总会失去理智,却对生活一无所知。她们随声附和,面色苍白,充满敬畏,哪怕是疯子的话,也会奉为圭臬,执迷不悟。萨莎专心听我讲话,很快就心不在焉,她并不理解我。我谈到未来,她只对外在感兴趣。要是解释计划和方案,那简直是在浪费时间。她关心的是房间在哪儿,糊什么墙纸,为什么选立式钢琴而不是三角钢琴,等等。她仔细打量我桌上的小物件,看看照片,闻闻香水瓶,从信封上揭下旧邮票,说她留着有用。
“帮我搜集旧邮票吧!”她满脸严肃地说道,“一定喔!”
后来她看到窗台有个核桃,就咔嚓一声咬开,吃了起来。
“为什么你不在那些书的后面贴上标签呢?”她瞅了一眼书架,问道。
“有什么用?”
“喔!每本书都有编号。可是我该把书放在哪儿呢?你知道,我也有书。”
“你有些什么书啊?”我问道。
萨莎扬起眉头,想了一会儿,回答道:
“各种各样。”
如果我问她有什么想法、信念或目标,她照例扬起眉头,想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各种各样。”
以后,我照例送萨莎回家,离开她家,正式订婚,就这样持续到婚礼那一天。如果读者允许我单凭个人经验断言,我会说订婚之后很乏味,比结婚之后或者根本不订婚要乏味得多。未婚夫啥也不是:他离开此岸,还没到彼岸,还没结婚,又不能说是单身汉,类似那个守夜人,似睡非睡、似醒非醒。
每天我只要有空,就得赶往未婚妻家。去找她时,我总是带着各种心愿、期待、想法和建言。我总是想,只要女仆开门,就会如释重负、心情舒畅、焕然一新。但事实并非如此。每次到她家,就看见大家忙着准备愚蠢的嫁衣。(他们已经忙了两个月,做出来的衣服还不值一百卢布。)到处都是熨斗、蜡油、煤烟的味道,脚下踩着玻璃珠。两个大房间都是麻布棉布,堆积如山。萨莎从布堆里探出小脑袋,嘴里衔着线。缝纫工欢呼我的到来,然后马上把我送到餐厅,免得妨碍她们干活,免得看见那些只有丈夫才能看见的东西。我只好坐在餐厅里,和穷亲戚皮缅诺夫娜说话。萨莎看起来很忧虑、很兴奋,带着顶针、一扎毛线或其他无聊的东西,就跑到我面前。
“等一下,我马上就来!”当我恳切地看着她,她就会说,“你猜怎么着,可恶的斯捷潘妮达把那件薄纱裙的腰身弄坏了!”
我左等右等也不见她来,很生气,于是带着新手杖出门,在大街上游荡。有时候我想和未婚妻一起去散步,或者坐马车兜风,不料她和岳母站在大厅,穿戴整齐,拿着遮阳伞,准备外出。
“哦,我们要逛商场!”她说,“买点开司米,换一顶帽子。”
散步的计划算是落空了!我只好跟着两个女人上街。陪女人购物,看她们讨价还价,竭力驯服狡猾的店员,简直无聊透顶。等萨莎翻遍一大堆布料,价钱砍到底限后,结果什么也不买就走出商场,或者要店员剪一小块布,我很难为情。
走出商场,她们又满脸惊恐、忐忑不安、嘀咕不停,说什么出错了啊,东西没买对啊,棉布印花颜色太深了啊,不一而足。
是啊,未婚夫很无聊。幸运的是,我算熬出头了。
我已经结婚了。现在是傍晚。我坐在书房里看书。萨莎坐在我背后沙发上,嚼着什么东西,声音很响。我想喝啤酒。
“萨莎,你找一下开瓶器……”我说道,“我不知道放在哪里了。”
萨莎跳起来,在纸堆里翻了一阵,火柴盒掉了,也没找到开瓶器,然后坐下来,一言不发……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我口很渴,心里很焦躁。
“萨莎,找一下开瓶器啊!”
萨莎又跳起来,把我旁边的纸堆翻了一阵。她嚼东西翻纸堆很刺耳,就像在用锉刀……我站起来自己找。最后总算找到了,酒瓶打开了。萨莎坐在桌子旁边,开始长篇大论。
“你最好读点书,萨莎!”我说道。
她拿起一本书,在我对面坐下,开始努嘴……看着她的小额头和努嘴的样子,我陷入了沉思。
“她快二十岁了……”我想,“如果和一个有文化的同龄男孩相比,会有什么差异?男孩有学识、有信念、有头脑。”
但我还是原谅她了,就像原谅了她的小额头和努嘴的样子。记得我以前追女人,只要袜子有污渍,说了句蠢话,或者牙齿不干净,就会抛弃她们。现在我原谅了一切:嚼东西的声音啊,找开瓶器乱翻东西啊,邋邋遢遢啊,鸡毛蒜皮的事情说个不停啊。不知不觉,我都原谅了,没有勉强自己,好像萨莎的过错都是我的过错一样。过去很多让我烦恼的事情,现在反而让我觉得很亲切、很快乐。为什么我能原谅这一切呢?那是因为我爱萨莎。爱情本身又该如何解释呢?说真的,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