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者的鲁迅
一般意见,尊仰鲁迅先生是位伟大的新文学作家,这原不错。本书开卷,也先写他老人家,却不是从小说、杂文……的角度来着想的。我专崇他的另一面:一位大师级的学者,旧一点的尊称也就是硕学鸿儒,虽然沐浴新潮,根柢实源于旧脉。
先生的不朽之书,治学的伟绩,可以《中国小说史略》为代表。
2001年新年之际,得到辽宁师范大学梁归智教授的一份礼物:一架小月历,可立于案头,“历架”背面还写着一首七律赠诗。那前半写道:
红坛谁弄百年潮,一缕心音韵未消。
王蔡胡俞输鲁史,李蓝何蒋混曹貂。
那第三句说的就是先生的《史略》一书中的“红学”见解,是王国维、蔡元培、胡适之、俞平伯四家,考红评红者所均不能及。只这一句诗,就大有识见——若讲起来,非有一部很厚的专著不可。
我听有些人的看法并不如此,认为鲁迅论《红楼梦》那一章书,无非是采用了胡、俞二家之已有考证之说,以为主体,连缀而成为一章专题“史介”,别无新意——怎么能与王、蔡等诸公相比?再要说是王、蔡……所难及,那不恰恰颠倒了事实了吗?
是这种论调对?还是梁归智教授的诗句对?
本文要“写写”鲁迅,心意首先就是欲为梁句申明,他的识见高于一般论者。
在我看来,鲁迅对“红学”的远见和卓议,远远超越了百年间的所有涉《红》的诸位学者,包括王、蔡、胡、俞,如果不然,或犹怀疑惑,那么请听在下的拙见——有理无理,公允确切否?敬请批评指正。
鲁迅在《史略》第二十四章讲《清代之人情小说》中,一共提出多少新意创见?这也许是有些专家所未及细想的。粗列如下:
是先生首先分说与读者:雪芹之书本名《石头记》;《红楼梦》一名是后人改加的。(按,先生是1924年已到西安演讲小说历史之变迁的,《史略》的写定印成,略后于此。其时,无人明了本名与改名的真原因,盖《红楼梦》一名本是第五回曲子名,一度借为全书之异名,但不久即又恢复了本名。及高鹗续貂,以假尾40回缀联,伪称“全璧”,方改为《红楼梦》,已非雪芹本怀定称了。)
是先生严辨真本与非真本(即流行的120回伪本)之区别。凡在《史略》中引用芹书文字时,概以有正书局石印本戚蓼生序本为准——此为先生当时所能见到的唯一的未遭高鹗篡乱增删的接近雪芹的“亚真本”。(应知:甲戌本是真本,但那是迟至1927年胡适先生才于上海得到的珍贵抄本。是故先生讲授著述时,世上尚无另一部真本也。)
是先生首先明确指示与人:伪本本与真本大有差别,个别地方虽略有貌似,而实质则“绝异”。
是先生首先为人们提醒:雪芹著书笔法,多有“伏线”。评议续书,应以是否符合雪芹伏线为第一标准。
是先生也同时指点出:八十回原书既断,以下的情节文字如何?是最重大的问题。他虽然说是八十回后难以“必(动词)其究竟”,但已清楚表明:先生十分关注的,端在芹书真本及其后半的真相本旨。
是先生第一个在叙述雪芹的家世生平时,为之立了一个“简传”。至今视之(虽后来史资续有多次发现),基本正确。此实为第一创始,难能可贵。
是先生特别注意揭示“然不知何因,似遭巨变,家顿落”。这个“史断”,见出先生的识力与眼光,足以穿穴历史埋藏,发其隐秘——当时无一人能识及此一要点。
由上所列,这些贡献,必不可脱离历史,站在今日已有的研究积累的知识上,反来吹求先生当时的看法提法有多少“不准确”——那就忘了你若与先生同世,那时你的学识能跟得上先生几分几厘?盖难之矣!
可以总结几句:举凡后来“红学”上的所有关键点课题,先生早已逐一地接触到、考论到了。这是多么惊人的学力与识力!——可以温习一下胡、俞两位的同时代见解,对比异同得失,就一清二楚,无待在下絮絮而备陈了。
1927年甲戌本以及稍后庚辰本的发现,证实了先生认定另有“真本”的预见。“必其究竟”以及“伏线”的提示,又是近年“探佚学”分支专评的真正根源。同样重要的,先生指出的“巨变”说,也完全在我们研索中得到了实证,曹雪芹的家世研究,正是为了解决这个“巨变”的努力,而且收到了功绩。
还该特别指出:是谁第一个注意到一个令人惊讶的史迹:康熙大帝南巡至江宁,称曹寅母氏孙夫人为“吾家老人”,并御书“萱瑞堂”三大字赐之?也还是先生在《小说旧闻钞》中揭示于“世之考红者”的。(这件重要文献出于《御书萱瑞堂记》,见拙著《新证》引录全文。)要知道:这就是那后来“巨变”的总根源!
先生将《石头记》定名定位于“人情小说”,更是一大“革命”——对以往的“政治小说”“性理小说”“谶纬小说”“言情(即今之爱情)小说”……种种名色,彻底予以否定,而“人情”一词,就是写人的性情的意思,兼包人以真性情与他人相处相待的一层关系。
这是先生对雪芹著书的最深刻的认识。
至于先生对雪芹的创作方法,也是自有惊世骇俗之真知灼见:“正因写实,转成新鲜。”又在杂文中昌言曹雪芹是“整个的进了小说”!这一切,都显示出先生的中国小说文学的独到的理论认识,而不是盲从于西方外来的论点主张。
通观先生的“《红》论”,有一点极应体认:他在统研通论小说全史时,在学术著述中而特别注入了敬佩赞成的感情的,只有对雪芹一例。他说芹书“文笔旖旎”,甚至称雪芹其人为“佳公子”。倘若性情气质上没有共感交流,这是不会有的现象——比较一下他论述吴敬梓的章节,就不“待”烦而自明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是出于“偶然”的“兴会”?还是因为“偏爱”?大家允宜作一番深长思,莫以等闲视之。
鲁迅先生给《史略》新版的最后题记是1936年,说明无改动之处——那代表他的定见。就在当年,他辞世了。那时我还是天津南开中学的高中生,无缘得见先生生前音容笑貌。南开中学是全国有名的中学校,最有特色,其教育精神是学生思想活跃清新,自由民主,没有“死读书”的气息。因此之故,先生的名字,却早已熟悉,并且私衷崇敬了。及至1941年冬燕京大学被侵华日军封闭后,我与顾师(羡季先生,名随)开始以通信形式论文敲句,以寄家国忧思,我们一次提到鲁迅,他来信中说:平生未及亲炙,以为憾事;但自己久以私淑弟子自居。几句话令我深为感动,至今不忘。
多年来我怀有一个愿望,找个学友一起把《史略》笺注一下,可供高中或大学初级中文专业作为教材,因为先生此书应列为必读书。此愿至今未偿。或有独力能为者代偿我愿,更好。我与亡兄祜昌每每道及,读先生的那几句话“……大器晚成,瓦釜以文,校讫黯然,诚望杰构于来哲也”,二人感叹一番:这是何等的伟怀,何等的宏愿!听听先生的话,那种抱着自鸣得意的“大著”以为天下第一,唯我独尊,不许他人“染指”的人,岂不愧煞?
我写此文,无由记先生之为人,而只论其治学之一例。天下追忆先生的文字岂以万千计,唯罕及先生之“红学”的创见和预见之光辉,实不可掩。故不揣浅陋,于此记之。
如今,忽因奇缘,得以与海婴兄有了联系来往,欣幸无量。从海婴兄身上,感受了迅翁的宗风遗绪,感慨万千。——这样,我虽未能亲见先生,也还是想写几句个人的心情。是否有越分妄言之讥,即不复计。
诗曰:
先生那可列“红家”?实学真知偶粲花。
王蔡胡俞难比照,“晚成”“杰构”影方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