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希金斯·克拉克 Mary Higgins Clark
著有数部悬疑小说、多本短篇小说集、一部历史小说、几本童书和一部传记。
你的床头柜上现在放着什么书?
雷蒙德·施罗特的作品《从但丁到行尸走肉:一个读者的基督教经典阅读之旅》。
你喜欢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读书呢?
我走到哪里都喜欢看书。我去看医生或者去牙科诊所时都会在包里放一本书。我以前常躺在家中床上看书,但很容易睡着。现在我最爱坐在起居室里宽敞的翼形高背椅上,踩着脚蹬儿读书。筹备新书的时候,我会在自己桑德河家中的三楼办公室看些背景资料。
上一本让你感到“真正了不起”的是哪本书?
多年以后,我重读《傲慢与偏见》,终于明白它为什么能成为经典,并将永远流传下去。
你喜欢读虚构类作品还是非虚构类作品?你最钟爱哪种文学类型?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罪恶小趣味?
虚构或是非虚构作品:说实话,我都看。我喜欢读一些历史传记,当然了,悬疑小说也是我的心头好。我最爱的是《鲍勃西双胞胎和五月宝宝》,讲的是一个被遗弃在门口的婴儿的故事。书中保姆因为被一个番茄汤罐头砸在脑袋上,整个人晕晕乎乎的,却一直尝试着要把宝宝偷回来。其次是少女神探“南茜·朱尔”系列,看得我欲罢不能。
你做过空乘,可想而知去过不少地方。那你是否注意过,在飞机上乘客们通常看什么书?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什么改变吗?你本人喜欢在飞机上读什么书?
很久很久以前,我还在泛美航空做空乘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带本书上飞机。现在大家通常会带着笔记本电脑,或是看看电视。几年前,我坐飞机的时候,看到有一位女士全神贯注地读我的一本书,忍不住笑了。等我坐好,几分钟之后再看过去的时候,她已经睡得死死的。坐飞机的时候,我喜欢追悬疑小说作家朋友们的近况,带本他们的新作到飞机上慢慢看。
如果可以指定总统读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宪法》,重点看第一修正案。
你最理想的阅读体验是怎样的?更喜欢让你笑的书,还是让你哭的书?教你知识的书,还是娱乐消遣的书?
我希望能让自己的情感投入到书中人物身上,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为他们的命运忧心。我认为无论是什么书,你总能从中有所获益,就算是学会了如何讲坏一个故事,也是一种收获。
你童年时代最喜欢的书有哪些?有特别喜爱的人物或主角吗?哪一本书你希望所有孩子都能读到?
《大地》《利姆波罗斯特女孩》《秘密花园》和《布鲁克林有棵树》。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简·爱,那个时候还只看过第一部电影,没读过原著。
大失所望、名不副实、平庸之作,有哪一本书是你以为自己会喜欢,其实不然的?
说实话,这个问题不好回答。通常我拿起一本以为自己会喜欢的书,要是发现不喜欢,就会立刻弃之不顾。但如果我再多花些时间读下去,或许会爱上那本书。这就无从得知了。
如果你有机会见到一位作家,在世的或已故的都可以,你想见到谁?你想从这位作家那里知道什么?你曾经给其他作家写过信吗?
我默默崇拜莫里斯·韦斯特很多年。一次鸡尾酒派对上,我有幸遇到了他,和他短暂交谈了一会儿。他的助理,也是我的一位朋友,第二天打电话给我:“玛丽,你昨天去哪儿了?派对结束后,莫里斯说:‘叫上玛丽·克拉克,一起吃个晚餐吧。?”我悔得肠子都青了。那天我半路开溜,去参加了一个老师的退休晚宴。不过,之后有次去澳大利亚做宣传活动,我拜访了莫里斯·韦斯特和他的家人。很多年之后,他邀请我为他的新书写一段引言。我当时欣喜若狂。
你有什么样的阅读习惯?喜欢快读还是慢读?会记笔记吗?偏好纸质书还是电子书?
我读书速度很快。除非做研究需要,我一般不写笔记。我喜欢看电子书,因为很便捷,尤其是在旅行的时候,但我的最爱还是纸质书,我喜欢书拿在手里的质感和散发出来的油墨清香。
什么书让你渴望成为一名作家?
我从能完整写下句子开始,就从未间断过写作。我的天赋之一就是讲故事。
在你所有作品中,你最钟爱的是哪一本?
这个问题就像是在问,我的孩子当中我最喜欢哪一个一样,我可没法回答。
基于你的作品改编的电影中,你最喜欢哪一部?
很遗憾,还没有。
你读过的悬疑小说中,最好的是哪一本?
威尔基·柯林斯的《白衣女人》。第二名是达夫妮·杜穆里埃的《蝴蝶梦》。
你接下来计划读哪本书?
P.D.詹姆斯的新作。她是一位才华横溢的作家,九十一岁高龄仍然笔耕不辍,她让我对讲故事的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我想和他/她共进文学晚餐……
何塞·马蒂,因为他体验过多种不同的生活,因为他是一位非凡的作家,更因为,该死,他是何塞·马蒂啊!(他也曾在纽约市生活,所以我们会有共同话题。)奥克塔维娅·巴特勒,她是我的偶像,她为非洲移民创造了未来(尽管这未来和我们的过去一样黑暗),另外我也想再次见到她。还有阿兰达蒂·洛伊,因为我还沉浸在她的小说《微物之神》里。
——朱诺·迪亚斯
萨福,她可以讲一讲古代的性别政治;阿芙拉·贝恩,我会和她聊一聊戏剧八卦;乔治·艾略特,因为每个知道她的人都说她非常迷人。我邀请的都是女士,因为她们知道如何快速地开始讲述事实细节,而不会讲些没根据的传闻。如果不是确信简·奥斯汀会只吃一个煮鸡蛋就早早退场,我心里原本是想选她的。
——艾玛·汤普森
事实上,我经常和作家们一起吃饭——就像和小朋友们一起吃饭一样——这个经历可好可坏。我大概会办一场聚餐,邀请厨艺好又风趣的人,每个人带一个拿手好菜。如果给每个作家定一个邀请指数(散文风格×厨艺×用餐契合度),本·马库斯(《烈焰字母》作者)的得分必然居高。
——迈克尔·夏邦
我会首先给莎士比亚打电话。“还有谁会参加?”莎士比亚问。我回答:“托尔斯泰。”莎士比亚婉拒道:“我那天晚上有约了。”然后我会打给卡夫卡,他答应出席宴会,并要求“只要你不邀请托尔斯泰就行”。我告诉他:“我已经邀请托尔斯泰了。不过昆德拉也会来。你很喜欢昆德拉吧,你们可以用捷克语聊聊天。”“我讲德语。”卡夫卡纠正道。
托尔斯泰听说昆德拉也要来,便拒绝出席宴会了。(这两位从前因为某篇书评闹得不太愉快。)
最后我打电话给乔伊斯,他总是随叫随到。
到了餐厅后,卡夫卡想在后面找一个不起眼的位子,他怕被人认出来。醉醺醺的乔伊斯说:“就算我们中有人会被认出来,那也是我才对。”昆德拉靠过来,在我耳边轻声道:“我们要是也像他那样拄着手杖走来走去,也会被认出来的。”
这时,服务员来了。当他问到有无食物过敏时,卡夫卡递上了一张写着一长串忌口食物的纸条,然后起身去了洗手间。他一走,昆德拉就说:“卡夫卡最大的问题就是他总没法结尾,拖得太长。”我们都忍不住笑了。乔伊斯又点了一瓶红酒,最后,他转过身,透过黑框眼镜的镜片盯着我,说道:“我正在读你的新书。”“真的吗?”我问。“没错。”乔伊斯回道。
——杰弗里·尤金尼德斯
理智告诉我应该好好利用时间机器,深入探索经典著作,但一想到要和赫尔曼·麦尔维尔、夏洛蒂·勃朗特和奥诺雷·德·巴尔扎克共进晚餐,想好自己该和他们聊什么,或者他们之间能聊些什么,就感到这太超出我一个美食家的承受能力了。我更想见一见三位在上文中疏漏的作家,他们对生活在20世纪的我来说,更“平易近人”——唐·卡彭特、菲利普·K.迪克和马尔科姆·布拉利。而且很巧的是,他们都不是循规蹈矩的人,和马林县又都有一些渊源,如果三人聚首,估计会玩得挺开心。我也可以“厚颜”自夸,宣称自己对他们死后的职业生涯第二春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给大家一个举杯庆祝的理由。我会很激动地告诉他们,他们的作品均已出版,在市面上流通。
——乔纳森·勒瑟姆
- 原书名为TheGoodEarth,美国作家赛珍珠以中国为背景的长篇小说。
- 原书名为AGirloftheLimberlost,美国作家、自然学家吉恩·斯特拉顿—波特的长篇小说。
- 即MorrisWest(1916—1999),澳大利亚小说家、剧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