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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诗文,寓物托讽,庶几流传上达”

第十届宋代文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作者:


“作为诗文,寓物托讽,庶几流传上达”

——“东坡乌台诗案”新论

南京大学 巩本栋

对于发生在北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的那桩著名的“东坡乌台诗案”,学界已有较多的研究积累。a然今日重勘此案,细味其诗,似仍有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和认识。以苏轼这样的大文学家而遭受如此严酷的文字狱,历来论者多为其鸣不平,这当然可以理解,因为人们热爱东坡。然而,平心而论,在这些被作为东坡讽刺新法证据的诗歌中,虽有一些是无中生有、捕风捉影,以此加罪于东坡,不免冤屈。但其中多数的作品意在讽谏却也是事实,而且东坡自己对此也并不讳言。多年以后(元祐三年,1088),东坡回忆起此事,就说道:“昔先帝召臣上殿,访问古今,勅臣今后遇事即言。其后臣屡论事,未蒙施行,乃复作为诗文,寓物托讽,庶几流传上达,感悟圣意。而李定、舒亶、何正臣三人因此言臣诽谤,臣遂得罪。然犹有近似者,以讽谏为诽谤也。”a意思很明白,他是在相关政见未得到朝廷重视的情况下,才又创作诗文,用比兴寄托的方式来讽谏朝政,希望能得到皇帝的关注的。李定、舒亶、何正臣等人认为他诽谤朝政,并以此追究罪责,虽然是把“讽谏”诬蔑为“诽谤”,也并不是完全无中生有。如果我们要全面考察“乌台诗案”,那么东坡的这个话,不应忽略。它是我们认识这些作品的出发点。

一 “吾穷本坐诗”:“东坡乌台诗案”的来龙去脉

东坡“乌台诗案”的始末虽大致清楚,然有些细节似还应补充。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东坡考取进士,嘉祐六年(1061),又通过贤良方正能言极谏科的考试,授官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通判。在进入仕途后的最初几年中,应该说东坡还是很顺利的。然而从熙宁二年(1069)始,情况有所变化。宋神宗是一个很想有所作为的皇帝,他继位后任用王安石为相,主持变法革新。东坡与王安石政见不合。道不同不相为谋,便要求到外地去做官,先后在杭州、密州、徐州和湖州任通判或知州。他每到一处,都十分关心百姓疾苦,多方兴利除弊,希望有所作为。在杭州,他率领军民疏浚西湖,兴修水利。在徐州,开采煤矿,抗洪救灾。在密州,抗旱灭虫,救民于厄难。他的这种身先士卒、敢于任事的精神和作风,深受百姓爱戴。在地方官任上,东坡既能体察民情,对王安石变法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就看得比较清楚。像涉嫌朝廷放贷的青苗法、与民争利的食盐专卖法、鼓励人告密的手实法等等,东坡都极为反感,于是便作诗对新法实行过程中存在的弊端进行批评和讽谏。

最先把东坡作诗讽刺新法举报给朝廷的,是他的朋友沈括。b沈括在中国历史上是著名的科学家。他是杭州人,晚年寓居镇江,他的《梦溪笔谈》是一部很了不起的科学著作。但是,他的为人太过严苛。熙宁六年(1073),沈括以检正中书刑房公事的身份到浙江巡查新法实行的情况。沈括去了以后,问到东坡最近有何诗作,东坡就把一些诗作誊录了送给沈括。沈括回去将东坡的诗稿细看了一遍,便随手把里面批评新法的诗句一一挑出来,贴上标签,上交神宗,说这都是诽谤朝政的,应严加处理。这就为东坡后来的被捕遭查,埋下了祸根。a沈括是个书呆子,他曾笑话杜甫的《古柏行》诗“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两句,说“四十围,乃是径七尺,无乃太细长乎”b。可见是不太懂诗的。

元丰二年(1079)七月初,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的官员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迎合神宗之意c,接连上章弹劾东坡。弹劾的导火索是他们对东坡四月上任湖州知州时上表中的两句话“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极不满意。认为东坡是攻击朝政,反对新法。个中最刺痛神宗和新党一派神经的,是“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一句。“愚不适时”是不满新法,不满朝廷,宋神宗即位后最大的新政就是变法,东坡现在却把自己放到了与其对立的位置上,神宗自然不悦。而“难以追陪新进”,又与在位的朝廷大臣构成了尖锐的对立。自熙宁二年(1069)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设三司条例司,推行新法,到元丰二年,时间已过去了十年,反对新法的虽非东坡一人,但像东坡这样,始终明确反对新法、与新派对立而且还忍不住要说的则并不多见。d这让神宗及新派人物都大为恼火。故李定等人认为要严加惩处。加之李定等人为政作风原就近于酷吏,于是,一场政治厄难的发生势在难免了。为了达到其目的,李定等人事先搜集东坡的诗集,四处网罗东坡与他人往来的诗文和证据,只要与东坡有过文字交往的,几乎都不放过,更不用说与东坡有着多方面来往的王诜、王巩等人了。他们确乎不仅仅是要惩罚东坡,而且是想借此机会对所有不满新法的人作一次严厉的清算。e党争的色彩导致了事件处理的偏激,也影响了后来的整个审查过程。一得到神宗的许可,他们就派遣悍吏星夜赶赴湖州,抓捕东坡。当时情景极为可怕,据当时在场的代理知州祖无颇对东坡被捕时情景的回忆,是“顷刻之间拉一太守如驱犬鸡”a。东坡自己后来也写道,当时李定等“选差悍吏皇甫遵将带吏卒就湖州追摄,如捕盗贼。臣即与妻子诀别,留书与弟辙处置后事。自期必死。过扬子江便欲自投江中,而吏卒监守不果。到狱即欲不食求死,而先帝遣使就狱,有所约敕,故狱吏不敢别加非横”b。他们抓住东坡的一些诗文,大作文章,断章取义,无限上纲,说他反对新政,对抗朝廷,说他对皇帝不恭不敬,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在狱中的连续数月的严词逼供,使东坡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c

一位才华横溢、坦诚正直、积极有为、享誉朝野的士大夫,竟然因为作诗而被杀害,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都难以令人接受。以言治罪,既不符合自古以来儒家传统的诗教,也不符合宋朝立国以仁义治天下的祖宗家法,更不符合人之常情常理。所以,与东坡被捕同时,朝野上下的一些敢言之士站出来为东坡说话的不在少数,其中既有范镇、张方平这些旧党中的人士,也有像吴充、王安礼、章惇等这样的新党人物,东坡的弟弟苏子由上书表示愿削职为民以保兄长的性命,已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也出来替东坡说情,说:“岂有圣世而杀才士者乎?”d太皇太后曹氏也建议神宗放了东坡。几经周折,东坡遂以“谤讪朝政及中外臣僚”之罪结案,降两官,贬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岛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以戴罪之身,即日押出国门。其他凡与东坡有往来诗文者,也受到不同的处分。闹得沸沸扬扬的“乌台诗案”,到此了结。

然而,对“乌台诗案”中所涉的作品究应如何认识和解读,却历来论说纷纭。问题的焦点不在于这些作品中是否有讥讽,而在于怎样看待这种讥讽,即是“讽谏”还是“诽谤”?其实,讽谏与诽谤也只在善、恶一念之间。若是出于对国家社稷的前途与命运的忧心,自是讽谏;若出于个人或少数人的私利,则可视为诽谤。东坡自然属于前者。

二 “坐观不救亦何心”:《乌台诗案》所反映的对百姓疾苦的同情

曾给东坡带来祸患的诗文,却引起了当时和后来许多士人的兴趣,流传很广,包括当时御史们搜罗上交的《元丰续添苏学士钱塘集》中的作品和狱中审讯东坡的卷宗,都基本保存下来了。南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卷四十二至四十五收了《乌台诗案》中的许多作品,算是节录本。周紫芝见过一种名为《诗谳》的刻本。他说:“予前后所见数本,虽大概相类,而首尾详略多不同。今日赵居士携当涂储大夫家所藏以示予,比昔所见加详,盖善本也。”a周必大《二老堂诗话》中也记载有“当时所供诗案,今已印行,所谓《乌台诗案》是也”b。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一“小说家类”则著录有:“《乌台诗话》十三卷,蜀人朋九万录东坡下御史狱公案,附以初举发章疏及谪官后表章、书启、诗词等。”c蔡正孙《诗林广记》后集卷四亦有所载。至清,又有李调元《函海》本《乌台诗案》。张鉴的《眉山诗案广证》d,搜罗材料更为丰富。另,《乌台诗案》亦有《丛书集成》初编本等。这都为我们今天研究“乌台诗案”提供了最基本的文献。

东坡因作诗系狱冤枉不冤枉呢?确有被冤枉的一面。

熙宁五年(1072),东坡在杭州作过两首咏桧诗,即《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二首》。第二首写道:“凛然相对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此诗《乌台诗案》未录,然据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记载:“东坡在御史狱。狱吏问曰:‘根到九泉云云,有无讥讽?’答曰:‘王安石诗:天下苍生待霖雨,不知龙向此中蟠。’(即其《龙泉寺石井》诗)此龙是也。狱吏为之一笑。”后来东坡被贬黄州后,仍有人以此诗句诬陷他。王巩《闻见近录》载:“王和甫尝言,苏子瞻在黄州,上数欲用之。王禹玉辄曰:‘轼尝有此心。‘惟有蛰龙知’之句。陛下龙飞在天,而不敬,乃反欲求蛰龙乎?’(略)上曰:‘自古称龙者多矣,如荀氏八龙,孔明卧龙,岂人君也?’”a连宋神宗都不以为然的事,居然仍有大臣把它作为东坡对皇帝不敬的把柄,岂不冤枉。

熙宁六年八月,东坡在杭州观潮,写下了一组绝句,其中第四首写道:“吴儿生长狎涛渊,冒利轻生不自怜。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诗后有东坡的自注:“是时新有旨禁弄潮。”因为当时屡有邀一时之名,或贪图奖赏的年轻人因弄潮而淹死的事情发生,所以皇帝有旨禁止弄潮。东坡的这后两句诗正是为此而发的。他用《神仙传》中麻姑自“接待以来,已见东海三为桑田”的话,意思是说,东海若知朝廷有此旨意,可能就把东海变为桑田了,弄潮之风俗方能根除。这与皇帝的旨意是完全一致的。然监察御史里行舒亶却说这两句是讽刺农田水利法的(在审查中,这种对诗意的理解是“再勘方招”,可见非东坡本意)。传说农田水利法实行之后,便有人向王安石建议,梁山水泊,方圆数百里,若能将泊中水放掉,便可得良田数千亩。安石问,哪里能容得下这么多水呢。刘贡父说,此事容易,只需在梁山泊之旁开凿一个同样大小的水池即可。安石大笑。b这当然是讽刺王安石的。舒亶可能是联想到了此事,于是认为东坡的诗也是讽刺新法的,这也是冤枉。

这一年初冬,大概杭州的天气较暖,一寺院中有数朵牡丹花开放。知州陈襄作四绝句,东坡亦和作四首。第一首说:“一朵妖红翠欲流,春光回照雪霜羞。化工只欲呈新巧,不放闲花得少休。”c审查中御史认为,“化工”是指朝廷大臣,此诗便是讽刺大臣屡变新法,令小民不得安闲。其实第二首诗中就有“漏泄春光私一物,此心未信出天工”的句子,意思是说,这几朵牡丹花的开放,不过是偶然现象,不太可能是天工造化的结果。否定了上一首“化工只欲呈新巧”的联想,哪里是讽刺朝廷大臣呢?

然不必讳言,除去上述几首诗,其余则多含讽刺。据宋人朋九万所编的《乌台诗案》,自熙宁二年至元丰二年,东坡诗文中被御史们列为攻击朝政直接罪证的作品,大约诗歌五十首,文十馀篇。就其主要内容看,所涉无非两类:一是批评新法,二是讽刺朝臣。对于御史们的指责,前面已谈到,东坡并不完全否认,他所不能认同者,“以讽谏为诽谤”也。所以,我们既不必纠结于东坡是否曾批评新法、讽刺朝臣,也无须刻意为东坡辩护。但东坡的批评既然是出于善意,那么,这些作品中虽有对新法、对朝中臣僚尖锐的批评和辛辣的讽刺,然从中我们可以更多地感受到的,却是他对下层百姓的同情和对国家社稷的命运与前途的那份责任感与忧患意识,是他对儒家士大夫志节的坚守和自我心态的调整,以及对谗佞、矫激等不良士风的纠正。这也许是我们今天重新审视东坡《乌台诗案》所尤应关注的吧。

最初,苏轼在诗中所表达的,只是一种对朝廷新政的不满,是忠言直谏却不被采纳的牢骚和愤懑,并无具体的批评和指责。像他在《送钱藻出守婺州得英字》所写:“吾君方急贤,日旰坐迩英。黄金招乐毅,白璧赐虞卿。子不少自贬,陈义空峥嵘。古称为郡乐,渐恐烦敲搒。临分敢不尽,醉语醒还惊。”a意谓方今正是用人之际,你为何要出守外任呢?何况既是远出为郡,那就将不免鞭笞催督百姓,哪有什么乐趣可言。这里当然对新法有微辞,然也只是在表达一种隐隐的担忧而已。他对新派的批评,也并不具体。比如他说:“但苦世论隘,聒耳如蜩蝉。”b说:“异趣不两立,譬如王孙猿。”c说:“士方在田里,自比渭与莘。出试乃大谬,刍狗难重陈。”d主要还是一种对新进之士的反感。

待到熙宁四年(1071)到任杭州之后,苏轼开始触及新法实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他的批评也变得具体、尖锐起来。虽然他在赴杭任的路上刚说过:“我诗虽云拙,心平声韵和。年来烦恼尽,古井无由波。”e“作诗聊遣意,老大慵讥讽。”f然以苏轼之性格,“我褊类中散,子通真巨源”g,面对新法实行中出现的弊端和给百姓带来的痛苦,他是不会视而不见的。比如他在初至杭州所作的《李杞寺丞见和前篇复用元韵答之》中便说道:

兽在薮,鱼在湖,一入池槛归期无。误随弓旌落尘土,坐使鞭棰环呻呼。追胥连保罪及孥(自注:近屡获盐贼,皆坐同保徙其家),百日愁叹一日娱。白云旧有终老约,朱绶岂合山人纡。人生何者非蘧庐,故山鹤怨秋猿孤。何时自驾尘车去,扫除白发烦菖蒲。麻鞋短后随猎夫,射弋狐兔供朝晡。陶潜自作五柳传,潘阆画入三峰图。吾年凛凛今几余,知非不去惭卫蘧。岁荒无术归亡逋,鹄则易画虎难摹。a

这里当然有对盐法、保甲等新政的不满,但诗人不肯鞭棰督责,追捕盐贩,收坐同保,甚至想弃官归去,他所“愁叹”的,还在下层百姓的疾苦。

再如《山村五绝》:

竹篱茅屋趁溪斜,春入山村处处花。无象太平还有象,孤烟起处是人家。

细雨蒙蒙鸡犬声,有生何处不安生。但令黄犊无人佩,布谷何劳也劝耕。

老翁七十自腰镰,惭愧春山笋蕨甜。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

杖藜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

窃禄忘归我自羞,丰年底事汝忧愁。不须更待飞鸢堕,方念平生马少游。b

这是一首组诗,五首诗是一个整体,自不应断章取义。第一首反用唐牛僧孺“太平无象”的话,写出山村平安宁静的自然和生活景象。期盼天下太平,是诗人的美好愿望,也是整首组诗情感抒发的基调和前提。第二、三两首诗都被指为讽刺盐法。北宋盐业专营,本就是朝廷的一大宗进项。为了保持官营的绝对垄断性,官府禁止私盐,贩盐者有时便武装押运,以抵抗官府。而食盐官卖,销售层层加码,价格上涨,且流通渠道不畅,反使偏远地方的百姓无盐可食。故前一首用西汉龚遂事,说但能盐法宽平,令人不至于带刀带枪地去贩私盐,而是卖刀买犊,从事农耕,哪里还需要派人劝农呢。后一首中“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两句,是更直接地批评盐法。东坡说,哪里是百姓听高雅的音乐听得入迷,连吃东西都分不出什么味道来了呢,分明是几个月没盐吃了。诗中所表现的,是东坡对山村百姓贫困生活的同情,他希望朝廷能改变目前的做法。第四首中“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两句,当然也是对青苗法的批评。因为青苗法的施行,虽本意或能给农民提供一些小额贷款,帮助生产,但实行过程中官府却只想着赚钱,在一些农家子弟到城里借贷或交税的时候,故意搞些娱乐活动,吸引农民消费,把钱花掉,根本起不到帮助生产的作用,等到秋天还得再连本加利地还给官府。所以东坡在诗中讽刺青苗法的实行,不过是让常常在城里游逛的农家子弟落一个说话口音也像城里人罢了。这也是希望朝廷能纠正新法实行中的弊端。至于第五首诗,虽然有些牢骚,但诗人所忧心的,决不只是一己的进退,而是国家能否真正太平,农民能否安居乐业,与第一首诗正相照应。

又如,熙宁十年(1077),东坡时在徐州知州任,京东提点刑狱李清臣因天旱去沂山求雨有应,作诗送与东坡,东坡和作一首,题曰《和李邦直沂山祈雨有应》:

高田生黄埃,下田生苍耳,苍耳亦已无,更问麦有几。蛟龙睡足亦解惭,二麦枯时雨如洗。不知雨从何处来,但闻吕梁百步声如雷。试上城南望城北,际天菽粟青成堆。饥火烧肠作牛吼,不知待得秋成否?半年不雨坐龙慵,共怨天公不怨龙。今朝一雨聊自赎,龙神社鬼各言功。无功日盗太仓谷,嗟我与龙同此责。劝农使者不汝容,因君作诗先自劾。a

在这首诗中,龙神被御史们指为大臣,“半年不雨坐龙慵”,是责备朝臣不作为。其实,诗人忧心的是“高田生黄埃”“更问麦有几”和“饥火烧肠作牛吼,不知待得秋成否”,他要责备的是自己无能为力。

还比如《次韵刘贡父李公择见寄二首》:

白发相望两故人,眼看时事几番新。曲无和者应思郢,论少卑之且借秦。岁恶诗人无好语(自注:公择来诗皆道吴中饥苦之事),夜长鳏守向谁亲(自注:贡父近丧妻)。少思多睡无如我,鼻息雷鸣撼四邻。

何人劝我此间来,弦管生衣甑有埃。绿蚁濡唇无百斛,蝗虫扑面巳三回。磨刀入谷追穷寇,洒涕循城拾弃孩。为郡鲜欢君莫叹,犹胜尘土走章台。a这里虽也有对花样翻新的变法的讽剌,但诗人更关注的还是朋友诗中所写到的“吴中饥苦之事”;虽也有对朝廷削减公使钱过度的不满,然令诗人痛心的还是蝗灾、干旱和弃婴随处可见的凄惨景象。这不能不令人想到诗人此前和贾收的那首《吴中田妇叹》:“今年粳稻熟苦迟,庶见霜风来几时。霜风来时雨如泻,杷头出菌镰生衣。眼枯泪尽雨不尽,忍见黄穗卧青泥。茅苫一月陇上宿,天晴获稻随车归。汗流肩赪载入市,价贱乞与如糟粞。卖牛纳税拆屋炊,虑浅不及明年饥。官今要钱不要米,西北万里招羌儿。龚黄满朝人更苦,不如却作河伯妇。”b两首诗对读,无疑更能见出东坡的悲悯情怀。其忧虑之深、讽刺之辛辣、笔触之尖锐,更甚于他作。

这首诗竟然逃过了御史们的审查,我们真应当替东坡庆幸。

即使并非写农村题材的作品,东坡也总是时时表现出对下层百姓的同情。比如东坡的那首《戏子由》:

宛丘先生长如丘,宛丘学舍小如舟。常时低头诵经史,忽然欠伸屋打头。斜风吹帷雨注面,先生不愧旁人羞。任从饱死笑方朔,肯为雨立求秦优。眼前勃蹊何足道,处置六凿须天游。读书万巻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劝农冠盖闹如云,送老虀盐甘似蜜。门前万事不挂眼,头虽长低气不屈。余杭别驾无功劳,画堂五丈容旗旄。重楼跨空雨声远,屋多人少风骚骚。平生所惭今不耻,坐对疲氓更鞭棰。道逢阳虎呼与言,心知其非口诺唯。居高志下真何益,气节消缩今无几。文章小伎安足程,先生别驾旧齐名。如今衰老俱无用,付与时人分重轻。c

这首诗被御史们指责颇多。首先是对科举试律令的批评。北宋与唐代一样,进士科举考试是考诗赋。王安石变法,改以经义、策论取士,不擅经义策论的,考律令、《刑统》、判案也可以入仕。举子们读书的范围越来越小,越来越功利,当然不好,所以东坡作诗讽刺,慨叹不读书就能做官,读书多的反不如读书少的仕途得意。其次是对朝中新进的鄙视。因为无论是对志“气不屈”的子由的称扬,还是对自己“气节消缩”的自嘲,都是以侏儒、优旃或阳虎等为参照的。然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诗中对朝廷派遣官员四处察访的讥讽,是以不忍“坐对疲氓更鞭棰”为前提的,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仍是对下层百姓的同情。其他像“疲民尚作鱼尾赤,数罟未除吾颡泚。”a“居官不任事,萧散羡长卿。胡不归去来,滞留愧渊明。盐事星火急,谁能恤农耕。薨薨晓鼓动,万指罗沟坑。天雨助官政,泫然淋衣缨。人如鸭与猪,投泥相溅惊。下马荒堤上,四顾但湖泓。线路不容足,又与牛羊争。归田虽贱辱,岂失泥中行。寄语故山友,慎毋厌藜羮。”b虽然是“督役”者的身份,但当诗人完全混迹于泥泞中的劳役人群的时候, 早已是“人如鸭与猪”,诗人的感情与百姓似乎更接近了,他的反对开凿运盐河耽误农事,与其说是从政治上所作的判断,倒不如说是从其切身的体验出发为百姓做出的呼喊。

三 “不可与合,又不可以容”:《乌台诗案》所反映的苏轼心态

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历来都是以人治为特色的,所以,每一时代的人们总是期盼着圣贤的出现,而当社会政治矛盾比较尖锐的时候,人们的目光自然也会集中到人事问题上。苏轼不满新法,也不满朝廷新进之人。他既不愿依附权臣新贵,也不肯屈己从人,那种矛盾复杂的心态,最是能反映出党争背景下士人进退维谷的尴尬状况。他在诗歌中对新党之士进行讽刺,实际上也正是他自己内心矛盾的自我开释与宽慰。只是这些讽刺有时过于辛辣,便不免得罪者多,这也成了他之所以被御史们特别嫉恨的重要原因之一。

熙宁六年(1073),东坡在杭州任上时曾作《次韵答章传道见赠》一首。诗曰:

并生天地宇,同阅古今宙。视下则有高,无前孰为后。达人千钧弩,一弛难再彀。下士沐猴冠,已系犹跳骤。欲将驹过隙,坐待石穿溜。君看汉唐主,宫殿悲麦秀。而况彼区区,何异壹醉富。鶢鶋非所养,俯仰眩金奏。髑髅有余乐,不博南面后。嗟我昔少年,守道贫非疚。自从出求仕,役物恐见囿。马融既依梁,班固亦事窦。效颦岂不欲,顽质谢镌镂。仄闻长者言,婞直非养寿。唾面慎勿拭,出胯当俯就。居然成懒废,敢复齿豪右。子如照海珠,网目疏见漏。宏材乏近用,巧舞困短袖。坐令倾国容,临老见邂逅。吾衰信久矣,书绝十年旧。门前可罗雀,感子烦屡叩。愿言歌缁衣,子粲还予授。a诗中“马融既依梁,班固亦事窦。效颦岂不欲,顽质谢镌镂”数句,是被御史们拈出作为东坡攻击大臣的重点证据的材料。东坡在供状中解释道:“所引梁冀、窦宪,并是后汉时人,因时君不明,遂跻显位,骄暴窃威福用事,而马融、班固二人皆儒者,并依托之。轼诋毁当时执政大臣,我不能效班固、马融苟容依附也。”b这里当然有牢骚,有不平,但同时又是诗人自我心态的调整和袒露,不完全是要去诋毁别人。诗中先以老庄泯高下、混智愚、齐生死、一古今的思想为说,然后谈到自己出仕前尚能守此自然之道,而出仕后就不免为外物所役了。在现实生活中,诗人的应对方式是既不欲随波逐流,依附权贵,也不愿婞直强项,触其逆鳞。所以,也就只剩忍辱退避的“懒废”一途了。这种情形正反映了北宋党争背景之下士人的可悲心态。

《乌台诗案》中还有一首被御史们作为重要证据的诗,即《径山道中次韵答周长官兼赠苏寺丞》:

年来战纷华,渐觉夫子胜。欲求五亩宅,洒扫乐清净。学道恨日浅,问禅惭听莹。聊为山水行,遂此麋鹿性。独游吾未果,觅伴谁复听。吾宗古遗直,穷达付前定。餔糟醉方熟,洒面呼不醒。奈何效燕蝠,屡欲争晨暝。不如从我游,高论发犀柄。溪南渡横木,山寺称小径(自注:太平寺俗号小径山)。幽寻自兹始,归路微月映。南望功臣山,云外盘飞磴。三更渡锦水,再宿留石镜。缅怀周与李,能作洛生咏。明朝三子至,诗律严号令。篮舆置纸笔,得句轻千乘。玲珑苦奇秀,名实巧相称。九仙更幽绝,笑语千山应。空岩侧破瓮,飞溜洒浮磬。山前见虎迹,候吏铙鼔竞。我生本艰奇,尘土满釜甑。山禽与野兽,知我久蹭蹬。笑谓候吏还,遇虎我有命。径山虽云远,行李稍可并。颇讶王子猷,忽起山阴兴。但报菊花

开,吾当理归榜。a

这首诗也写于熙宁六年。诗中“奈何效燕蝠,屡欲争晨暝”两句,原有本事。东坡此年曾到杭州所辖诸县例行巡查,快到临安县时,县令苏舜举前来迎接。苏舜举本是与东坡同年的进士,十分熟悉。一见面自然无话不说。苏舜举便与东坡讲了自己前些天去州府却被“猫头鹰”押回的事。东坡笑问其故,苏舜举说,我草拟了一个不同人户免役钱交纳的计算条例,上呈州府,结果大家都不以为然,转运副使王庭老反倒着人将我赶出城来。东坡又问这“猫头鹰”的称呼从何而来。舜举说,我听过一个小故事。燕子以日出为早晨,日落为夜晚,蝙蝠则相反,以日落为早晨,以日出为夜晚。二鸟争执不下,便去找凤凰评理。半路遇到一鸟,此鸟告诉燕子说,你们不用去了,今天凤凰休假了,都是猫头鹰代理事务。苏舜举用这个故事讽刺王庭老等不辨事理,东坡也就把它写到了诗里。御史们因此便认为东坡是讽刺朝廷大臣,甚而上纲至“指斥乘舆”,则远离事实了。诗中固有对奉行新法者的不满,然诗人选择的仍是退避。在这首招游诗中,他起笔就说自己近年安贫乐道之心渐渐胜过了驰逐名利之欲,所以才会有此山水之行。众人皆醉,你苏舜举又何必去与他们争竞个晨昏呢,倒不如随我去作山林之游的好。其心态的低沉消极令人可悲。

《乌台诗案》中对新进之士的讽刺,常是通过比兴寄托的方式进行的。如《次韵黄鲁直见赠古风二首》:

嘉谷卧风雨,稂莠登我场。陈前漫方丈,玉食惨无光。大哉天宇间,美恶更臭香。君看五六月,飞蚊殷回廊。兹时不少假,俯仰霜叶黄。期君蟠桃枝,千岁终一尝。顾我如苦李,全生依路傍。纷纷不足愠,悄悄徒自伤。b

此诗“以讥今之小人胜君子,如莨莠之夺嘉谷也”,又“言君子小人进退有时,如夏月蚊虻纵横,至秋月息。比庭坚于蟠桃,进必迟;自比苦李,以无用全生”。c虽不免过于坐实,然御史们的解读倒也能切中要害,道出其比兴之义。诗末说:“顾我如苦李,全生依路傍。纷纷不足愠,悄悄徒自伤。”心态抑郁、低沉,可以想见。

再如《和钱安道寄惠建茶》:

我官于南今几时,尝尽溪茶与山茗。胸中似记故人面,口不能言心自省。为君细说我未暇,试评其略差可听。建溪所产虽不同,一一天与君子性。森然可爱不可慢,骨清肉腻和且正。雪花雨脚何足道,啜过始知真味永。纵复苦硬终可录,汲黯少戆宽饶猛。草茶无赖空有名,高者妖邪次顽犷。体轻虽复强浮泛,性滞偏工呕酸冷。其间绝品岂不佳,张禹纵贤非骨鲠。葵花玉不易致,道路幽险隔云岭。谁知使者来自西,开缄磊落收百饼。嗅香嚼味本非别,透纸自觉光炯炯。粃糠团凤友小龙,奴隶日注臣双井。收藏爱惜待佳客,不敢包裹钻权倖。此诗有味君勿传,空使时人怒生瘿。a

建茶以比君子,草茶则是小人。君子“森然可爱”,小人则“体轻浮而性滞泥”,“乍得权用,不知上下之分,若不谄媚妖邪,即须顽犷狠劣”。b虽用比兴,却界限清楚,一扬一抑,褒贬分明,讽刺辛辣。所以他也有些担心,“此诗有味君勿传,空使时人怒生瘿”。忍不了要说,又不欲人传,在党争情势下的矛盾心态是真实的。

《乌台诗案》中也有较直接地抨击那些道貌岸然的利禄之徒的,像《和刘道原寄张师民》所写的:“仁义大捷经,诗书一旅亭。相夸绶若若,犹诵麦青青。腐鼠何劳吓,高鸿本自冥。颠狂不用唤,酒尽渐须醒。”c自然属之。然东坡对此所表达的,也不过是不愿与之为伍,待其酒尽而醒罢了。而《乌台诗案》中更常见的,还是“独鹤不须惊夜旦”,“敢向清时怨不容”式的自洁自怨d(《和刘道原见寄》),是“君不见阮嗣宗臧否不挂口。莫夸舌在齿牙牢,是中惟可饮醇酒。读书不用多,作诗不须工,海边无事日日醉,梦魂不到蓬莱宫”式的自嘲、自毁和自解。e幽怨、无奈,其心态也十分复杂。

熙丰年间,当大多数诗人的创作都尽量避开新法、新政等敏感话题的时候,东坡却选择了勇敢地面对。唐人杜甫“逢禄山之乱,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a东坡以其对国家社稷的责任感和忧患感、以其坦诚正直的品格和辛辣的诗笔,真实地反映了熙丰变法这一重大的政治和社会题材,反映了熙丰新法实行的实际状况和实行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取得了独特的成就,因而也同样具有“诗史”的意味。熙、丰时期,是东坡诗歌创作发展的重要阶段,《乌台诗案》中的作品,是苏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宋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四 “人间便觉无清气”:“乌台诗案”的政治影响和文学接受

如果说《乌台诗案》中的诗作有重要的文学史意义的话,那么,作为政治事件的“乌台诗案”,则几乎少有可取。

“乌台诗案”是一个政治事件,是北宋党争背景下的产物。孔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b在诗歌中讽剌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丑恶现象,反映现实,以补察时政,原是诗歌创作的重要政治功能,是自《诗经》以来的中国古代诗歌创作的优良传统,是很正常的。然而,在北宋新旧两派的思想政治斗争中,东坡在诗歌中对新法的一些正常的批评,却被上纲上线,深文周纳,成了他反对新法、攻击朝廷大臣的罪证。围绕新法的争竞与以新法为界限的政治派别的对立,二者纠缠在一起,不但险些将东坡置于死地,而且株连了一大批与东坡有交往的士大夫。王诜被追两官、勒停。苏辙贬监筠州(今江西高安)盐酒税,王巩贬监宾州盐酒务,张方平、司马光等以下二十二人分别罚铜三十或二十斤,章傅等四十七人则免予处分。自宋初太祖即立碑太庙,立约盟誓,“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c。然东坡竟因作诗批评新法而被拘禁审查,几乎丧命,且连累多人。“祖宗家法”从此被破坏,因政治态度不同引发出政治派别的对立,新旧两党的界限由此而分明,两党之间的恩怨也愈发加深,宋神宗与李定、舒亶、何正臣等人皆难辞其咎。元丰八年(1085),随着神宗皇帝的去世,宣仁皇后高氏垂帘听政,司马光等旧派执政,尽废新法,章惇等新党中人也一一被排斥外任。观元祐初旧党人士频频上书抨击新党,亦绝不留情,必欲尽逐之可知。待到哲宗绍圣亲政,新党重又上台,倡言绍述,政治翻覆,变本加厉,新党以更加严厉的手段打击旧党,新旧党争终不可解。

“乌台诗案”的出现,也不只是在政治上产生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在文学史上也开启了一个诗歌讽谕传统被践踏、文学创作可以被横加干涉、无端打击的先例。“乌台诗案”过去仅十年,在北宋政坛上就出现了第二次“乌台诗案”——“车盖亭诗案”,只是这次的主角换成了新党中的蔡确。元祐四年(1089)四月,知汉阳军吴处厚笺释邓州知州蔡确诗《夏中登车盖亭绝句十首》上呈,以为其中有五篇词涉讥讪,“而二篇讥讪尤甚,上及君亲,非所宜言,实大不恭”a。紧接着谏官吴安诗、刘安世、梁焘等亦接连上疏,要求严惩蔡确。这简直与东坡“乌台诗案”时的情形完全相同。且看吴处厚的两篇笺疏:

矫矫名臣郝甑山,忠言直节上元间。钓台芜没知何处,叹息思公俯碧湾。(蔡确《夏中登车盖亭绝句十首》其七)

“右此一篇讥谤朝廷,情理切害,臣今笺释之。按唐郝处俊封甑山公,上元初曾仕高宗。时高宗多疾,欲逊位武后。处俊谏曰:‘天子治阳道,后治阴徳。然帝与后犹日之与月,阴之与阳,各有所主,不相夺也。若失其序,上谪见于天,下降灾于人。昔魏文帝著令,不许皇后临朝,今陛下奈何欲身传位天后乎?天下者,高祖、太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正应谨守宗庙,传之子孙,不宜持国与人,以丧厥家。’由是事沮。臣窃以太皇太后垂帘听政,尽用仁宗朝章献明肃皇太后故事。而主上奉事太母,莫非尽极孝道;太母保圣躬,莫非尽极慈爱,不似前朝荒乱之政。而蔡确谪守安州,便怀怨恨,公肆讥谤,形于篇什。处今之世,思古之人,不思于它,而思处俊,此其意何也?借曰处俊安陆人,故思之,然《安陆图经》,更有古迹可思,而独思处俊。又寻访处俊钓台,再三叹息,此其情可见也。臣尝读《诗·邶风·绿衣》,卫庄姜嫉州吁之母上僭,其卒章曰:‘我思古人,实获我心。’释者谓此思古之圣人制礼者,使妻妾贵贱有序,故得我之心也。今确之思处俊,微意如此。”

喧豗六月浩无津,行见沙洲束两滨。如带溪流何足道,沉沉沧海会扬尘。(《夏中登车盖亭绝句十首》其十)

“今闻得安州城下有涢河,每六七月大雨,即河水暴涨,若无津涯;不数日晴明,即涸而成洲。故确因此托意,言此小河之涨溢能得几时,沧海会有扬尘时。又‘沧海扬尘’,事出葛洪《神仙传》。此乃时运之大变,寻常诗中多不敢即使,不知确在迁谪中,因观涢河暴涨暴涸,吟诗托意如何?”a

其捕风捉影,曲意比附,上纲上线,与“东坡乌台诗案”中御史们的做法相比,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车盖亭诗案”过去两年,东坡再次遭到诬陷。早在元丰八年(1085),东坡被批准退居常州,曾作七绝一首,本意在歌吟丰年,而对朝政绝无恶意。诗曰:“此生已觉都无事,今岁仍逢大有年。山寺归来闻好语,野花啼鸟亦欣然。”不料六年以后,却被御史中丞赵君锡、殿中待御史贾易拈出,作为神宗皇帝去世不久,东坡暗自庆幸的罪证,加以弹劾。其做法与“车盖亭诗案”如出一辙,牵合比附,令人齿冷。b

不过,作为政治事件的“乌台诗案”和这一事件的特殊产物《乌台诗案》,在文学史上也有其特别的意义。作为政治事件,它深刻影响了东坡的人生道路和文学创作发展(关于这一方面,学界多有论述,此处且略);作为记录这一事件的“诗案”,其中虽有穿凿附会,无限上纲的成分,但毕竟“犹有近似者”。这就在某种程度上为我们了解这些作品提供了一些基本的背景材料,客观上有助于我们理解东坡诗歌创作的内容和发展。东坡的状词,在后人看来,似乎就如同东坡诗中的自注,甚至等同于东坡自撰的一部自道创作“本事”和解读诗意的“诗话”,于是其文学和文献价值大为上升,至于这部“诗话”产生的御史们严辞逼供的背景,却逐渐淡化了。

南宋初赵次公的《东坡先生诗注》便时称“先生诗话”,施元之、顾禧《注东坡先生诗》引《乌台诗案》,更是径作《乌台诗话》。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一“小说家类”著录此书,亦作《乌台诗话》。既是诗话,为注家所引就很正常了。南宋的苏诗注本、选本,像赵次公《东坡先生诗注》、王十朋《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施元之、顾禧《注东坡先生诗》等注本,凡注东坡熙丰年间的相关诗作,便多引《乌台诗案》。a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四十二论苏诗,就中即节选《乌台诗案》。蔡正孙《诗林广记》后集卷四选苏诗,亦节录《乌台诗案》。更不用说后世的各种苏诗注本、选本了(如《唐宋诗醇》《宋诗纪事》等)。他们几乎都不约而同地接受了《东坡乌台诗案》中对苏诗的解读,因为他们认为这是诗人的夫子自道。

有些作品,若非《乌台诗案》客观上为后人解读苏诗提供了重要的“本事”和文献数据,则后人难解。如《送杭州杜戚陈三掾罢官归乡》:

秋风摵摵鸣枯蓼,船阁荒村夜悄悄。正当逐客断肠时,君独歌呼醉连晓。老夫平生齐得丧,尚恋微官失轻矫。君今憔悴归无食,五斗未可秋毫小。君今失意能几时,月啖虾蟆行复皎。杀人无验中不快,此恨终身恐难了。徇时所得无几何,随手巳遭忧患绕。期君正似种宿麦,忍饥待食明年麨。b

《乌台诗案》详载此诗创作缘由。熙宁五年(1073),杭州裴姓家女孩坠井而亡,时裴家女佣夏沉香在井旁洗衣,裴家告至官府。州曹掾杜子房等三人判夏氏杖二十。次年,本路提刑陈睦以为不当,命秀州通判张若济重审此案。张杀夏氏,三曹掾被罢官。东坡以为张若济判案过于严苛,因作此诗。诗中“杀人无验中不快,此恨终身恐难了”两句下,赵次公注就说得很明白。他说:“平时读此诗未痛解,及观先生《诗案》而后释然。盖杭州录事参军杜子房、司户陈珪、司理戚秉道,各为承受勘夏香事,本路提刑陈睦举驳,差张若济重勘上件,三员官因此冲替。‘月啖虾蟆行复皎’,言陈睦、张若济蒙蔽朝廷。‘杀人无验中不快’,《诗案》作‘终不决’。意者欲致夏香以死罪,而杜、陈、戚三掾不敢以死处之,则杀人为无凭验,终不决也。”c不但以诗案中材料得解诗意,且以诗案校订了原文。若非有夫子自道,则终是难解。

其他如《次韵周开祖长官见寄》中写道:

俯仰东西阅数州,老于岐路岂伶优。初闻父老推谢令,旋见儿童迎细侯。政拙年年祈水旱,民劳处处避嘲讴。河吞巨野那容塞,盗入蒙山不易搜。仕道固应惭孔孟,扶颠未可责由求。渐谋田舎犹怀禄,未脱风涛且傍洲。惘惘可怜真丧狗,时时相触是虚舟。朅来震泽都如梦,只有苕溪可倚楼。(略)a

《东坡乌台诗案》东坡供状曰:“‘政拙年年祈水旱,民劳处处避嘲讴。河吞巨野那容塞,盗入蒙山不易搜。事道固应惭孔孟,扶颠未可责由求。’此诗自言迁徙数州,未蒙朝廷擢用,老于道路,并所至遇水旱、盗贼,夫役数起,民蒙其害。以讥讽朝廷政事阙失,并新法不便之所致也。‘事道固因惭孔孟,扶颠未可责由求’,以言已仕而道不行,则非事道也。故有惭于孔孟。孔子责由求云:‘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颠谓颠仆也。意以讥讽朝廷大臣不能扶正其颠仆。”b若无《乌台诗案》所存案卷,诗意亦恐终嫌模糊不清。

另如《和刘道原寄张师民》《次韵答邦直、子由》《送钱藻知婺州》《送蔡冠卿知饶州》等等,没有《乌台诗案》提供的材料,其诗意亦未必易解,也是很显然的。

总之,东坡因作诗批评新法,讥刺新党,至被纠弹抓捕,虽有冤枉,但也事出有因,所谓“以讽谏为诽谤也”。我们今天重读这些诗作,重要的不是要为东坡辩护,而是应客观分析,既指出其讽谏朝政、不满新党的一面,更应看到在上述讽谏、抨击背后所蕴含和反映的,一位正直的儒家士大夫对下层百姓的同情和党争背景之下其自身矛盾复杂的心态。《东坡乌台诗案》在东坡诗歌的创作历程和宋诗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同时也在客观上为后人解读东坡诗歌提供了相关的“本事”,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和文学意义。

a 近三四十年以来,研究成果颇多,像王水照先生的《苏轼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诗》(文载《文学评论》1978年第3期,又收入其《苏轼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版)、陶道恕先生的《“乌台诗案”新勘》(文载《文学遗产增刊》第14辑,1982年)、刘德重先生的《关于苏轼“乌台诗案”的几种刊本》(载《上海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内山精也先生的《东坡乌台诗案流传考——围绕北宋末至南宋初士大夫间的苏轼文艺作品收集热》《“东坡乌台诗案”考——北宋后期士大夫社会中的文学与传媒》(载其所撰《传媒与真相——苏轼及其周围士大夫的文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莫砺锋先生的《漫话东坡》第七章《乌台诗案》(凤凰出版社2008年版)、李裕民先生的《乌台诗案新探》(载《宋代文化研究》第17辑,2009年)、美国学者蔡涵墨教授的《1079年的诗歌与政治:苏轼乌台诗案新论》《乌台诗案的审讯:宋代法律施行之个案》(载《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新视镜——晚近北美汉学论文选译》,卞东波编译,安徽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等,从不同角度对“乌台诗案”事件及作品作了论述,皆可参阅。

a 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苏轼全集校注·苏轼文集校注》(以下再引简称《苏轼文集校注》《苏轼诗集校注》等)卷二十九《乞郡札子》,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216页。

b 李裕民先生认为此事不可能是沈括所为(参其《乌台诗案新探》),然我们仍认为事出有因。

a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一,元丰二年十二月庚申引王铚《元祐补录》。

b 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2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 833页。

c 李裕民:《乌台诗案新探》。

d 司马光是始终反对新法的,但退居洛阳后便不再发声,故东坡寄诗有“抚掌笑先生,年来效喑哑”(《寄题司马君实独乐园》)之句。

e 有学者认为,此案的动机“还有一种可能,这个案子在某种意义上是想通过敲打王诜,最终指向宣仁圣烈皇后”,“她赞同旧党的政治态度是众所周知的”(蔡涵墨:《1079年的诗歌与政治:苏轼乌台诗案新论》,载《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新视镜——晚近北美汉学论文选译》,卞东波编译,第163页)。可以参考。

a 孔平仲:《谈苑》卷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37册,第 122页。

b 《苏轼文集校注》卷三十二《杭州召还乞郡状》,第3375页。

c 苏颂:《苏魏公集》卷十《元丰己未三院东阁作》十四首其五“却怜比户吴兴守,诟辱通宵不忍闻”句下自注:“时苏子瞻自湖守追赴台劾,尝为歌诗,有非所宜言。颇闻鑴诘之语。”在这种情况下,东坡自觉难以逃过此劫,曾写下了两首绝命之诗。诗曰:“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忘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狱中寄子由二首》其一) “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知葬浙江西。”(《狱中寄子由二首》其二)与苏辙和妻儿告别,令人不忍卒读。

d 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卷四十九《读〈诗谳〉》,《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41册,第346—347页。

a 《太仓稊米集》卷四十九《读〈诗谳〉》,第347页。

b 周必大:《二老堂诗话》,何文焕《历代诗话》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67页。

c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30页。

d 清光绪十年(1884)江苏书局刊本。

a 王巩:《闻见近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37册,第207页。

b 参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十等。

c 《苏轼诗集校注》卷五《和述古冬日牡丹四首》其一。

a 《苏轼诗集校注》卷六,第494页。

b 《苏轼诗集校注》卷六《送曾子固倅越得燕字》,第498页。

c 《苏轼诗集校注》卷六《广陵会三同舍各以其字为韵仍邀同赋·孙巨源》,第601页。

d 《苏轼诗集校注》卷六《广陵会三同舍各以其字为韵仍邀同赋·刘莘老》,第604页。

e 《苏轼诗集校注》卷六《出都来陈所乘船上有题小诗八首不知何人有感于余心者聊为和之》其八,第541页。

f 《苏轼诗集校注》卷六《广陵会三同舍各以其字为韵仍邀同赋·刘贡父》,第598页。

g 《苏轼诗集校注》卷六《广陵会三同舍各以其字为韵仍邀同赋·孙巨源》,第601页。

a 《苏轼诗集校注》卷七,第631—632页。

b 《苏轼诗集校注》卷九,第867—870页。

a 《苏轼诗集校注》卷十五,第1503页。

a 《苏轼诗集校注》卷十三,第 1304—1306页。

b 《苏轼诗集校注》卷八,第804页。

c 《苏轼诗集校注》卷七,第642—643页。

a 《苏轼诗集校注》卷十七《次韵潜师放鱼》,第1837页。

b 《苏轼诗集校注》卷八《汤村开运盐河雨中督役》,第766—767页。

a 《苏轼诗集校注》卷九,第833—834页。

b 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次韵章傅”条,《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

a 《苏轼诗集校注》卷十,第992—993页。

b 《苏轼诗集校注》卷十六,第1773页。

c 《东坡乌台诗案》“和黄庭坚古韵”条。

a 《苏轼诗集校注》卷十一,第1051—1052页。

b 《东坡乌台诗案》 “谢钱顗送茶”条。

c 《苏轼诗集校注》卷七,第662页。

d 《苏轼诗集校注》卷七,第657页。

e 《苏轼诗集校注》卷六《送刘攽倅海陵》,第505页。

a 孟棨:《本事诗·高逸》,丁福保:《历代诗话续编》,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5页。

b 《论语·阳货》,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78页。

c 陆游:《避暑漫抄》,陶宗仪:《说郛》卷三十九上,《四库全书》本。

a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二十五,元祐四年四月壬子,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0270页。

a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二十五,元祐四年四月壬子,第10270—10273页。

b 参《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六十三元祐六年八月、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上所载。

a 施、顾注苏诗引《乌台诗案》的篇目、数量、异同等具体情况,可参见李晓黎:《百家注和施顾注中的〈乌台诗案〉》,载《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

b 《苏轼诗集校注》卷十,第1017页。

c 王十朋:《增刊校正王状元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卷二十,《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潘氏藏宋务本堂刊本。

a 《苏轼诗集校注》卷十九,第2050页。

b 《东坡乌台诗案》“寄周邠诸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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