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草莓 STRAWBERRY

野果 作者:(美)亨利·梭罗 著


草莓 STRAWBERRY

在此地能吃的水果中,成熟最早的要数草莓了。早在六月三日,已能捕捉到它的踪迹,大量涌出则通常要到十日左右,或是人工培植品种上市之前。六月末,草莓盛极。草场上的则要再晚一周才熟,却流连不去,直到七月底。

老诗人塔瑟虽一生只从事粗糙的农牧业,却也在《九月》一诗中,用一贯质朴的风格吟诵:

妻子走入小园,为我辟出一方地,

种下草莓的根,上好者尤为珍稀:

大面积生长,在树林的荆棘丛,

细细挑拣,精心侍弄,日后知其香浓。

早在1599年以前,老草药学家几亚德就栩栩如生地写过英国草莓,而他的描述也完全适用于我们这儿的草莓:

草莓,叶匍匐于地面而伸展,叶缘呈锯齿状,细茎,叶三出,如三叶草,上面绿色,下面色淡趋白;中有细梗伸出,上开小花,有白色小瓣五片,中心微黄,日后鼓胀结果,果实类桑葚或覆盆子,色红,有酒香,果肉多汁而白,间藏小粒种籽。根细而多须,向四方伸展,生长迅速。

关于草莓,他又写道,“几无营养,稀薄而多水分,如碰巧在胃中腐烂,营养则更是化为乌有。”

五月十三日,青青的草莓已然觅得到踪迹;再过两三天,散步时兴许会在光秃秃的干燥山丘的南坡上,或是灌木丛中有荫蔽的空地上,发现草莓在此扎根;再顺着山顶下来一点点,这最有希望找到草莓的地方,仔细搜寻后找到些略泛红晕的;最后,在土壤最干燥、日照最充分的地块或山脊,终于找到两三只可称之为熟了的草莓,尽管只有向阳一侧的脸蛋儿红了。或者,会在铁路堤上的沙里,甚至是草地上沟渠被甩出的沙里,发现一只半红的草莓。它被掩埋在紧贴地面的叶子中,仿佛自然母亲有意想把它藏起来,倘是不期而遇,乍一看实难认出。草莓的植株如此谦卑,仿佛一层不易觉察的地毯。没有一种可食水果像早茬高地草莓一样,与大地贴得如此紧密,除了湿地蔓越莓,但那是要煮熟后才能吃的。于是,维吉尔这样描述它,“草莓伏地而生。”

还有什么味道能比这小小果实更让人开心呢?它无须人类的照看,待到初夏时分自会从土里喷涌而出。多么美丽香甜!我迫不及待摘下这一年中最早的果实尝鲜,它的下面还是青色,味道还略酸,因离地太近甚至还粘着沙子。一不留神我顺便就品尝到了带草莓味的土粒。这一点草莓起码足可以把我的手指和嘴唇染红。

第二天,兴许就能采到两三捧熟透了的草莓,或者只是附近沙地的枝蔓上悬着的最大最甜的几个,我宁愿相信那是熟透了的;与此同时,我常会第一次闻到——呃,甚至是吃到——那非同寻常的虫子,应是一种盾蝽,人常说它的味道就像某种臭虫的味道——这时我就为草莓季准备停当了。这种虫子“只需飞过一只果子就能传递给它”自己那特殊的气味。就像闯进食槽里的狗,它自己并不享受,却又毁了你的美味。这虫子竟然能发现刚刚结果的草莓,也真是了不起。

要抓住一切最可能的机会寻找最先成熟的草莓,在土墩边,在高地上,甚至在往年母牛蹄子刨出的坑洼里,那是它们刚来到这片草场时,争夺首领权力和地位尊卑时留下来的。有时,草莓还被它们争斗时蹄下飞扬的尘土所覆盖。

春日里,我时常闻到一股无以形容的香气,却找不到这香气的源头,还一直对此做了长期的记录。或许这就是古人描写过的泥土的甜香吧。虽然我没找到散发出这香气的花朵,但似乎找到了那花朵的果实,就是草莓。这泥土中最早结出的果实,原应散发出这香气,空气中浸透着的春日温暖的芬芳,自然而然应先在草莓的体内凝聚成形。草莓是亘古之前的天赐之果,是香气的源头。每只果子的汁液,莫不都是从空气中萃取出来的吗?

草莓是香气与味道同样出众的水果之一,据说,它的拉丁文名fraga即由此而来。就像平铺白珠果一样,香气远播,弥久不散。几种常绿植物的嫩枝,比如冷杉,闻起来有十分类似的香气。

知道去哪里采早茬草莓的人,大概一百人里才有一个。这是印第安人从神秘的传统中习得的知识,过去如此,现在亦如此。我是认得出这些学徒的,他们刚刚还跟我在星期天早晨擦肩而过,到山坡那儿去。不论平日里住在作坊还是卧房,他都一定会在第一只草莓变红之时,刚好来到它身边,就像我上边说过的那只昆虫一样,尽管一年中的其他时间他都是隐遁的。这是他的本能。而其他人呢,连做梦还没想到采草莓的时节已经来临。在众人知晓之前,我们的草莓早已来而复去。

对那些果园中、集市上、果篮里的草莓,营营役役的邻居们种出来装在盒子里卖的草莓,我只觉兴味索然。我感兴趣的,是干燥的山坡上那小小的天然果床,或是成片的果实,尽管起初只能采到零星的几只。在那儿,草莓映红了地面,四下里点缀着原本荒芜的土地,没有雇来的园丁负责除草浇水,精心侍弄。草莓占领了十多英尺光秃秃的草场,是这片土地上最为恣意的生长,但若没有充沛的雨水,很快即会枯萎。

有时也会在完全不同的情境下尝到一年中最早的草莓。一次,我正在河里划船,忽遇瓢泼雷雨,便赶紧撑船靠岸,岸边是牢固的斜坡,我于是把船反扣过来,躺在下面避雨。在那儿紧贴地面,躺了一个小时,无意间找到了土地生长的东西。雨一变小,我就爬了出来,活动一下双腿,就在一竿距离内,我发现了一小片草莓,映得草地红彤彤的,淋着最后的零星雨滴,我摘下了草莓。

但接受这馈赠也并非全无隐忧。六月中旬一过,天气就变得干燥,雾霾蒙蒙。我们在泥土的雾气中越陷越深;仿佛是某种不洁的元素包裹着,这些日子,天堂似乎越发远了。连鸟鸣都不如先前那么活泼有生气。希望与诺言的季节已过,“小果子”的时令已经来临。原来,在希望与满足之间,还须有如许的距离和等待,不免令人伤感。这雾霾令天堂面目模糊,我们触手能及的,只有眼前这红红的小浆果,零星而迷离。

也曾在新芽地上见过壮硕的草莓株,层层叠叠,但似乎在全力长叶,甚少结果,在天气变干燥之前,长叶子已消耗掉了全部气力。反而是那些早生的、矮小的、长在干燥高地上的植株,才会在旱季前早早结果。

在很多草场上,常会看到密集的草莓苗,叶子茂盛而不结果,虽然有的草场也会有既长叶又结果的草莓株,但这样一簇簇的方是最美。七月,这草莓成熟了,引来不少人在草丛里穿行,寻找它们的身影。在高处难见其踪影,须拨开高高的草丛,才会在草根的小小凹陷处,在荫蔽下发现草莓的身影,而别处的都晒蔫了。

但我们这一带草莓的产量不多,只能略饱口福,手指被草莓染红也染香后,直到第二年春天才终于舍得洗掉。这附近住的人,若是一年中能在散步时采到两三捧草莓,就该心满意足了,他会欣然掺入些青绿的草莓和叶子,拌一盘沙拉,而那熟透了的草莓的味道令他念念不忘。但往内陆去,则是一番不同的景象。在那里,草莓随处可见,枝繁叶茂,因为它喜欢凉爽的地域。据说,草莓“原产于阿尔卑斯山和高卢森林”,但“希腊人从未听闻”。在从此地向北一百英里处的新罕布什尔州,我发现,在路边,在草丛里,在新开辟的地里,在临近山坡上的树桩旁,草莓丰饶喜人。那样生机勃勃,果实累累,令人难以置信。有草莓的地方,往往也有鳟鱼潜伏,因草莓和鳟鱼喜欢的气温和水温相同,新罕布什尔山中的小驿站会为旅行者同时提供草莓和钓鳟鱼的鱼竿。听说在班戈附近,在及膝的青草根部找得到草莓,天气炎热时,在山中未见草莓已先闻其香,十五英里外的佩诺布斯科特河静静流淌,水面波光粼粼,白帆点点。在那儿,银勺银碟虽是稀罕物,别的倒是应有尽有,人们把无数夸脱的草莓倒进牛奶锅,加入奶油和糖搅拌,来聚餐的人围坐四周,各自手执一勺,眼巴巴地等着。

赫尼在他的《北方海洋之旅》中写道,“草莓,形如心脏,故印第安人称之为Oteagh-minick,中有硕大味美而甜者,长在远至丘吉尔河的极北地带,”尤其是刚被火焚烧过的土地。据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说,印第安克里族语中,称草莓为Oteimeena,而特纳说,齐佩瓦族语叫它O-da-e-min,这几个明显是同一词,所指为同一物。特纳还说,齐佩瓦族总是梦想着去另一个世界,但当他们找到“死去的灵魂在旅途中为自己设下的草莓盛宴,”刚拿出勺子想挖一块时,草莓却忽然变成了石头,苏必利尔湖边常见的软软的红砂石。达科塔人则称六月为“草莓红了的月份”。

威廉·伍德在1633年出版的《新英格兰风貌》一书中曾提及,此地的草莓原本硕大而丰足,但后来因人工培植变得稀薄而零星。他写道,“有些长约二英寸,一上午就可以摘到半蒲式耳那么多。”草莓本是乡间第一抹红晕,红若晨光,想必只有奥林山神的土壤中才能长出如此芬芳的美食。

罗杰·威廉姆斯在《答案》中写道,“英国最有名望的一位医生常说,上帝或许能够造出更美妙的浆果,但他并没有那样做。在某些地带,土著人大量种植草莓,有好几次我见过方圆几英里内的草莓足以装满一条大船。印第安人把草莓放入钵内,擦去外皮拌入饭食里,或是捣碎做成草莓面包……一连数日这就是仅有的吃食。”皮埃尔·鲍彻在1664年出版的《新法兰西自然史》中告诉我们,土地被一望无垠的覆盆子和草莓覆盖,让人瞠目结舌又取之不尽。罗斯基尔1794年的《联合弟兄会在美洲尤其特拉维尔州印第安人中的传教史》中写道,“草莓硕大而丰饶,铺满了整个平原,仿佛盖了层精美的猩红毡子。”1808年,一个叫彼得斯的南方人致信给宾夕法尼亚学会,确认以下说法真实可信,即在弗吉尼亚州某地有八百英亩森林,上个世纪曾被火焚烧过,后长出茂盛的草莓。他写道,“老邻居们几乎就住在这漫山遍野、无边无际、丰饶繁茂的草莓之上;听他们讲,草莓熟透之时,香气远播。他们形容花开时大片的曼妙景象,花落时零落成泥,令人惋惜。若非亲见,听起来简直像是杜撰。草莓仿佛是大自然的一道贴身盛装,中有蜜蜂无数,嗡嗡地在花果间飞来飞去,衬着远处连绵起伏的群山,活脱脱是一幅饱蘸了诗意的田园牧歌图。”

新罕布什尔州村镇的历史学家们告诉我们,“草莓不像以前,也就是这片土地刚刚被开垦时那么多了。”实际上,这一带的草莓和乡间的乳脂已经荡然无存。那给了这浆果以拉丁文名字的、难以言说的香气,绝不会从我们精心侍弄的土里散发出来。若要凝神于完美的密集之香、处女之果、未经开垦之土地,只有到北部的河岸,那里,也许是幻日撒下了草莓的种子;撒在了加拿大的埃辛博因的草原上,草莓如此繁茂,连草原上的马和水牛的蹄子都被染成了红色;撒在了芬兰的拉普兰地区,那里房子建在低处凌空而起的灰色岩石上,“野草莓刷出了深红色,曼妙的草莓,在拉普兰随处钻出地面,如此丰沛,染红了鹿蹄和旅人的雪橇,然而又如此精致,味道如此难以匹敌,连沙皇都亲自派骑兵采摘,再不顾路途迢遥送到他的夏宫。在拉普兰这样日照短的地区,恐怕都没有足够的阳光让草莓红起来,更别提熟透了!但我们还是别用“草莓”这样卑微的名字称呼它了,只有在爱尔兰和英格兰,人们才将稻草铺在草莓下面。但在拉普兰和齐佩瓦地区,却并非如此。不如像印第安人一样叫它“心莓”吧,初夏时节,我们吃下这枚深红的心,在一年中余下的时光都将是勇敢的自然之子。

有时,十一月里,会看到草莓结出的第二茬果,淡淡的暮光红,与初夏的晨光红遥相呼应。

  1. 塔瑟(Thomas Tusser,1524—1580),英国诗人、农夫。最著名的诗作为《稼穑五百句》(Five Hundred Points of Good Husbandry)。
  2. 维吉尔(Virgil,公元前70年—公元前19年),古罗马诗人。
  3. 班戈(Bangor),缅因州城市。
  4. 佩诺布斯科特河(Penobscot River),缅因州河流。
  5. 夸脱,液量单位,在英国和加拿大相当于2品脱或1.14升,在美国相当于0.94升。
  6. 赫尼(Samuel Hearne,1745—1792),英国探险家。
  7. 丘吉尔河(Churchill River),加拿大东部河流。
  8. 约翰·富兰克林爵士(Sir John Franklin,1786—1847),英国海军军官,探险家。
  9. 特纳(John Tanner,1780—1846),九岁时被印第安人俘虏,后作为印第安人生活,1830年出版《约翰·特纳被俘历险记》(A Narrative of the Captivity and Adventures of John Tanner)。
  10. 威廉·伍德(William Wood,1582—1671),最早来到马萨诸塞州的英国殖民者之一,葬在康科德沉睡谷公墓。
  11. 蒲式耳,容量单位,1蒲式耳等于8加仑。
  12. 罗杰·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1603—1683),初为清教徒,后创立浸礼派教会,被马萨诸塞州驱逐,后执政于罗德岛州。
  13. 皮埃尔·鲍彻(Pierre Boucher,1622—1717),法国殖民官。
  14. 新法兰西,指《巴黎和约》前法属美洲领地,曾包含密西西比河谷、五大湖及加拿大东南部。
  15. 罗斯基尔(George Henry Loskiel,1740—1814),美国传教士。
  16. 常见做法,以防止草莓直接与土壤接触导致虫蛀或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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