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二)
我看不清自己,因为我不是一个人,我是多个人的组合,或者说是多个肉体和灵魂混合成了一个肉体和灵魂。这个被我称为“我”的人,他父亲给他起了一个名字,但我心里非常清楚,那仅仅只是一个符号。它代表不了什么,就像概念不能代表判断,判断不能代表概念一样。
我不是一个人,我是多个人。所以我身上的矛盾就不能用自我矛盾来解释了。因为自我矛盾无论有多么壮烈,它仍只是一个人身上存在的东西,或者说这些矛盾所有的概念都来自于我的“主体”情感。“主体”是从自身出发来解释的,但突然有一天,我发现:我身上的矛盾无法用这个“主体”来解释了。或者说,我身上的矛盾已经无法用“一个人”的矛盾来解释了。
尼采“成为自己”的箴言曾让我激动过,但后来我不仅为此感到困惑,甚至还有点感到愤怒了。“成为自己”,成为哪一个自己?一个人当他已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已成为多个人的组合),他怎样做才能成为自己?他还有可能成为自己吗?而福柯在生命的最后岁月对一位美国记者说:“在生活和工作中,我的主要兴趣只是在于成为一个另外的人,一个不同于原初的我的人。”似乎有点接近于我的“感觉”了,他无非是想告诉我们,人的自我应当不断地改变,而不应永远只是那个固定不变的“自己”。詹姆斯·米勒说:“在此过程中,‘人是什么’?这个康德最初提出的人类学问题,被暗暗篡改成尼采的问题:我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我的?我为何要为做现在这个我而受苦受难?”而我的疑问是:“现在这个我,难道仅仅只是一个我吗?”我困惑,我感叹,正如1966年5月29日出版的法国《快报》所说的“人是一件新发明”一样,我已无法理解我仅仅只作为一个人的存在了。
在读福柯那部影响和震撼世界的思想名著《性史》时,一段中国人写的评论吸引了我:“他的每部著作似乎都标志着一个新的起点,新的境界,似乎都出现了一个新的福柯。”是一个新的福柯吗?而在我看来,福柯原本就不是一个人,他实际上是很多人在他一个人身上体现了出来,只是这种“体现”,福柯没意识到,我们都没有意识到而已。或者我们前辈智者(包括福柯)早就意识到了,他们只是采取了一种奇怪的沉然隐藏了这个秘密。
每个人就这样成为了自己的秘密,而在这个秘密中,作为世俗“生活”的我和作为诗人“生活”的我,却被一种更大的神秘赋予了“矛盾”的意义。世俗“生活”的那个我越循规蹈矩和平淡无奇(只因一个小小的晕车就“杀死”了他行万里路的愿望),诗人“生活”的我就越会别致新颖和引人入胜。这个差异表面上看是由两个“我”不同的思维方式造成的。而实际上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作为诗人的那个“我”,原本就不是一个人,或者说是很多人共同在“我”的一生中体现了。这一事实的关键似乎都来自于我们对“真实”的认识,我曾在札记中说:“写作虚构了我,虚构是另一种真实。”别以为我这是学某些西方作家在玩“真实游戏”,以为我的写作只是沉浸在虚构的虚无中的产物,更不要以为我也像米勒说的那样:“因为福柯也对‘真实’概念本身提出了质疑,这暗示着他自己的所有历史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虚构’之作。”不!不!不!我的“虚构”似乎和福柯的“虚构”有所不同。福柯曾说:“人们都必须把他们所想所说的同他们所做的,同他们的真实身份进行对照。”福柯称自己一生都“处于伟大的尼采式求索的阳光之下”,也就是说,他一生的奋斗旨在实践尼采的箴言:“成为自己。”只是他的这个“自己”是一个有兴趣成为另一个人的“自己”,说白了,那只是一种更高形式和境界地成为“自己”罢了。但我不同,首先我不是一个哲学家,所以我不可能在一种深奥难解的形式里,哪怕是我的虚构,也不存在虚构的前提。作为一个诗人,如果我没有兴趣探讨理性的历史,我就可以不去探讨理性的历史(哲学家做不到)。我写诗(不管写什么)可以遵循严密的规则也可以任由随意的心境。
我可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虚构”自己,虽无法避开“我”生命里多个人的“意志”,不能避开多个“我”都为“自己”生命进行辩护的热情。但似乎这一切仍能被某种意志控制。这种意志能赋予那个作为诗人的我(包括多个我)一种能力,而这种能力最大的“特权”就是能控制“泛滥”。它同时也是“我”(多个我)共同在写作迷宫的“体验”不至于迷失方向的有力保障。虽然我过于随意性的写作本质上是没有方向的(但本质不能剥夺它对“方向”的向往和感觉)。所以“我”的写作不含有预卜,同时也不会有任何结果。其实它只是无所不在的语言笼罩着的另一种事实,而我永远只是一个站在这事实上吐露心曲的人(或者是多个吐露心曲的人在我一个人身上体现)。虽说我曾有过超脱,也有过摆脱。但对于“写作”这种能搅得心神不安的“极限体验”还是会产生某种“恐惧”,特别是在它变态的时候,我是无法和它共同享受“平等权利”的。“语言”过于“贪婪”,但我却用它捏造的模糊却让那个叫“我”的家伙着迷。敏锐应该可以算一种精细的感觉了吧,虽写作的意图不能和道德的意图相提并论,但我们无法否定它们都是一种感情冒险,倘若承认感情都是被扭曲过的话,那么我们对人类的情感就会有更加清醒的认识了。尼采曾说:有一位旅行者,他曾周游过许多国家和民族,足迹遍及好几个大洲。有人问他,在他看来什么是所有人的共同特征。他回答:“好逸恶劳”。确实,人的情感本身,或者说本质上是好逸恶劳的。至少看上去是这样,就像黑暗看上去有着阴郁的色彩一样。
我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已经“知道”了自己秘密的人,是的,我“知道”:我注定不可能是一个“人”,所以,我注定是混淆和混乱的。我不可能随心所欲,因为我有多颗心,每一颗心又有太多的欲望。我也不可能像尼采所说的那样:“比你的梦更属于你自己的东西,是没有的。”我更不可能像福柯一样,他写道:在梦里,我能找到“坦露的心”。真的,我找不到,因为有太多的“心”,我无法找到那颗真正的心。一个有多颗“心”的人,实际上是一个无“心”的人。所以,我常常处在无“心”的状态,而在这种状态下,我慢慢发现了在我身体里游动的那种东西,我把它叫“巡游者”。它常常在我意识于某种意味上偏离以后才会出现,它出现时产生的效果,后来我发现正是当时我所产生的立场,或者是某种渴求。那些东西会经过记忆的自然筛选而保留下来。作为诗人的我会将它记录下来,但我因为一直没有找到那真正属于我的炼金术般的语言,所以,严格地说我仍没找到我最好的“表达”。自此以后,我意识到:一个写作者(包括世上所有的写作者)是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自己最好的表达的。因为,一个写作者是不可能真正理解“表达”上的观念与价值的。何况,每个写作者都有每个写作者的写作的“原罪”,再加上语言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在写作者和读者之间“制造”的误导。我们接触到的写作者的“身份”和我们看到的作品的“身份”之间,它们之间的赌注,以及相互都感到诱人的梦幻般的感觉,这一切,我们是无法真正地了解了。我知道:假如我能将一个东西写到极致,那个东西肯定会死去,或者它从根本上就不是真实的。作家处于被淹没的状态是正常的,但作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到底是被一种什么东西所淹没。我们眼睛能看到的所谓的真实世界还有替身呢?难道那淹没作家的东西就不能是个替身?何况所谓的我原本就是多个我,假如多个我都找到了自己的替身,那么我的写作还能算是我写的吗?如果按布洛赫写维吉尔一样:“我的始里有终,我的终里有始。”那么,那么多我的“始终和终始”又会是一个什么模样呢?也许这一切,那面镜子能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