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观刈麦

白居易诗选 作者:


观刈麦

此诗是元和二年(807)作者任盩厔县尉时所作。诗中描写了农民的辛苦生活,表达了自愧之情。编入讽谕诗。刈(yì)麦,割麦。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1],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2],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3],丁壮在南岗。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傍。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弊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4]
吏禄三百石[5],岁晏有馀粮[6]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1]夜来:夜里,半夜。

[2]妇姑:《后汉书·五行志》:“桓帝之初,天下童谣曰: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获者妇与姑。”妇,儿媳。姑,婆母。箪(dān)食:以箪盛食。箪,竹制盛器。《孟子·梁惠王下》:“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3]饷(xiǎng)田:送饭到田间。

[4]曾(zēng)不:乃不。

[5]三百石:《汉书·百官公卿表》:“县……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居易时为县尉,所以称自己的俸禄相当于三百石。

[6]岁晏:岁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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