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藏古抄本《文筆眼心抄》真是僞作嗎?
山崎誠 撰 曾昭駿 譯
《域外漢籍研究集刊》第八輯中載有陳翀先生《辨僞存真〈文筆眼心抄〉古抄卷獻疑》一文。文章指出,與空海所著《文鏡秘府論》齊名的、日本重要文化財(舊國寶)《文筆眼心抄》孤本,實乃明治時代西村兼文(1832-1897)所作僞本[1]。讀罷此文,筆者頗有所謂“瞠目結舌”之感。
一
《文筆眼心抄》是對《文鏡秘府論》内容的精選歸納(此兩書成書之先後關係不言自明)。《文鏡秘府論》的先行研究有小西甚一所作《文鏡秘府論考》。小西氏曾榮獲學士院獎(1953),時年僅35歲。並且,他也是少數真正接觸過《文筆眼心抄》原本的學者之一。小西氏認爲《文筆眼心抄》是空海的著作,後文將對此作詳述。盧盛江所著《文鏡秘府論彙校彙考》(中華書局2006年)也大都仰賴小西氏著作[2]。本文旨在以小西先生的研究爲基礎,指出陳氏論文的不科學性。爲求公允,本文中援引了小西氏著作中的相關日文原文及盧氏譯文[3]。
陳氏研究缺乏對重要文化財山田本的親身見證。他所論及的《弘法大師墨跡聚集》第二十帖的影印文本與已被收録於《書道全集》(1968年刊)卷11中的部分書影實爲一物。日本院政時期頗爲活躍的學僧心覺(?-1182)所著《悉曇要抄》[4]中有部分内容(分别爲正文和後記)參照《文筆眼心》。此事在日本學者中幾乎無人不知。
第一處大致相當於小西氏《論考 攷文篇》之〈調四聲譜〉(21~24頁),即盧氏《彙校彙考》之四〈聲韻調四聲譜〉(1976~79頁)。這段對《文筆眼心》的大段引用,此前已由長谷寶秀指出過。並且引用内容與現存的《文筆眼心抄》幾乎一致,斷無可能另有他指。
另一處是同書上卷的後記中“文筆眼心云正紐凡四聲傍紐雙聲是也”這一小段。此處引用對應《文筆眼心抄》中《文二十八種病》中的“傍紐”“正紐”。
此外,《花園天皇辰記》(正中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條)中有云“弘法大師文筆眼心,專爲兼之歌義所依憑也。近代有新渡書,號詩人玉屑,詩之髓腦也。與和歌義全不異,見此等之書,歌義自可披蒙”,由此可見,十四世紀的天皇也知道《文筆眼心》[5]。
陳氏論文中,對此鐵證不加核實,就急於定案説其爲後世僞作。此舉不僅損毁了《文筆眼心抄》的文獻價值,也極大程度上貶低了小西氏的著作。若陳氏新説可信,那麽,也將令盧盛江著作和近來將《文筆眼心抄釋文》作爲《文鏡秘府論》附録收録的《和刻本中國逸書叢刊》一書蒙塵。
陳氏否定了小西氏論著的内容,論文中僅引用了括號【】a處内的部分,筆者雖不知其是否刻意爲之,然而,論文全文都未涉及對確鑿證據的探討,反倒不應嘲笑西村兼文之所爲吧。由於是重要的參考文獻,筆者於本文中選載原文及其譯文以供讀者自行判斷。
二
前文中所言鐵證雖足以反駁陳氏之説,然爲謹慎起見,再對陳氏論文的内容(請參讀《域外漢籍研究集刊》第八輯)稍作深究。
若用走鋼絲來比喻,陳氏文的起點是“空海真跡否定説”,終點是“西村兼文所著僞作説”。其實,現今學界早已無人認爲該書是空海真跡,此點無需陳氏重新考證。同祖父香巖一樣,與山田鈍私交甚篤的神田喜一郎曾説“是否爲空海真跡暫且不表,然其毫無疑問是一部平安初期的優秀古抄本,這並不影響内容本身的價值”(《書道全集》解説)。誠如神田氏所言,《文筆眼心抄》可視同《大聖武》,其資料價值毋庸置疑。
陳氏論文第一節中,根據山田鈍1907年爲《文筆眼心抄釋文》所作的序文及更早於該文的1881年所做《過眼餘唱》序文,分析西村兼文從東寺觀智院處得到該書的經歷,斷定山田氏誤信西村氏所持《文筆眼心抄》是空海真跡,並且認爲山田氏尚不知該書與《文鏡秘府論》的關係(江户中期曾有一部刊行年不詳的《文鏡秘府論》刊本,當時眾人皆可得此刊本,實在難以想象山田氏竟會不知此《秘府論》),文中寫道“剛剛涉獵古書畫集不久的山田鈍,被狡猾的西村兼文騙了個正著”。並在此基礎上作出進一步推論,《文筆眼心抄釋文》出版之際,山田出於對自身無知的汗顔,隱瞞了這段經歷,未將原本公布於世。陳氏還將1915年山田永年居士三周年忌的展品目録《遺愛品目》(京都大學谷村文庫網站上可見此目録)中未見《文筆眼心抄》書名一事視爲支撑其推論的有力證據(然而,此目録以書畫古董爲例舉對象,並未展出裝裱畫軸之外的任何典籍)。倘若真如陳氏所言,那特意刊行附有序文和摹刻的《釋文》又當如何解釋呢,兩者豈非自相矛盾。況且,山田氏亦非附庸風雅之徒。山田氏曾於1897年被委任爲當時帝室博物館的鑒定專家,綜觀其《過眼餘唱》《過眼餘筆》,其學識之深厚,令人敬慕。
陳氏行文至第二節,從川瀨一馬、莊司淺水、市島春城的著作中引用了西村兼文造假的經歷(然而《文筆眼心抄》原卷極其精妙,與延喜版文選及古刻《歸去來辭》的稚拙風格截然不同)。筆者也知曉田中光顯和西村兼文的種種不入流之舉,對本節中記載的若干事實不予反駁。然而,文中雖舉出了若干實例來證明這些下作之舉,但這並不能成爲僞作論的客觀證據。陳氏的論證方法,借喻説來,與李盛鐸所持敦煌寫本均爲僞作一説,同出一轍,均缺乏邏輯、天馬行空。研究斷不可單憑表象資料(外部特征)急於得出結論。眾人皆知,舊抄本《世説新書》與争論焦點的《文筆眼心抄》一樣,由西村從東寺觀智院處獲得,並分藏數家,其卷一(國寶)僚卷藏於山田家。陳氏自知上述推論論據不足,於第三節中對《文筆眼心抄》系西村僞作一説進行内容方面的分析。然而,其論據依然薄弱,令人難以接受。
陳氏首先舉出西村氏在《增補續群書一覽》(1892年序)中自撰的與《文筆眼心抄》相關的記述和山田氏翻刻的《釋文》序文部分兩相比照,並指出兩文齟齬之處(具體乃指原卷起首處的缺字部分),即山田氏《釋文》中的缺字之處,《群書一覽》中載其抄入文字,陳氏指出這正是西村氏僞造此書的直接證據。然而,實際考察此證,便可知陳氏之指摘實乃“失當”。讀者大可自行比較《增補續群書一覽》的插圖和金氏近來影印的《釋文》。
然後,陳氏對書名進行了懷疑,空海著作《秘府論》曾有一精選本,鐮倉時代以後失傳,陳氏借此巧言誘導稱,該失傳本書名爲《肝心抄》。然,《文筆眼心抄》闡明自身的序文中有明確指出“今更抄其要含口上者,爲一軸拴鏡。可謂文之眼,筆之心。即以文筆眼心爲名”,故絶無陳氏所云“文筆肝心”之可能(《釋文》中山田氏將書名判釋爲《文筆眼心抄》,成爲後世通稱)。第三節文末引用了小西甚一氏著作的a部分(準確説來,引用的是盧盛江的譯文,然而爲何不再引用能够證明自身假説不成立的b之後的部分來加以反證呢),得出“現存《文筆眼心抄》的内容,就是西村兼文根據《文鏡秘府論》所杜撰出來的一個僞本”之結論。
三
“杜撰出來”的究竟是哪篇著作呢。誠如小西氏所指出,《文筆眼心抄》中缺失了若干處《文鏡秘府論》中存在的内容(詳見附録f對照表),另外,也有字句不同之處,以及《眼心抄》中存在、卻無法從《秘府論》中找到相應出處的内容(小西氏未發現此類内容可謂千慮一失)。陳氏論文中想當然地認爲這些不同出自西村的手筆,然而西村身爲寺廟中掌管寺務的侍衛,當真有如此高水平的創作能力否,豈非值得懷疑。
例如,四十四凡例中“凡詩有天然無色”之例詩
如“池塘生春草,園柳變鳴禽”,如此之例,即是也
此處《秘府論》中無(《秘府論》抄寫過程中致失,而《文筆眼心抄》仍留有,尚有解釋餘地)。
二十七體“物色兼意體”之例詩
又如“聽雞知曉月,聞雁覺秋天”
此處《秘府論》中無。該詩作者不詳。
同二十七體“問答體”中含此例詩的條目未見諸《秘府論》:
二十七問答體 詩云,山中何所有,嶺上多白雲。又,歸葬今何處,平陵起家祠。又,或問予所答,刈黎就空谷。又,山僧無伴是何人,雲蓋葉帷瑩我神。
顯著一例是,文二十八病中“二 上尾”之土崩、“五 大韻”之觸絶、“六 小韻”之傷音、“八 正紐”之爽切各部分中的註釋及詩文均未見諸於《秘府論》。
上述幾處,是西村兼文難以在《文鏡秘府論》基礎上節略或自創的。同此例者,不勝枚舉(盧盛江在《校註》中,做出了詳細考證。持僞作之説的陳氏,須得對文章内容中存在的這些不利内因一一解釋)。
陳氏對自己的續篇作了預告。他將自己根據薄弱的論文視作既有學説,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衍生論文。過去載於《域外漢籍研究集刊》的、包含本篇論文在内的五篇論文:
• 《文選集註》之編撰者及其成書年代考(第六輯)第501-513頁
• 三善爲康撰《經史歷》之文獻價值敘略(第六輯)第321-343頁
• 日藏舊抄本《長恨歌序》真僞考(第七輯)第103-126頁
• 再論唐末五代大規模刻書之可能性(第八輯)第279-298頁
• 辨僞存真《文筆眼心抄》古抄卷獻疑(第八輯)第155-167頁
其主要結論之得出均由誤讀日語文獻、曲解歷史事實所致[6]。語言和歷史文化作爲文獻學的根基,其學習過程異常艱辛,我等均應當對此加深認識,愈加細心鉆研,審慎求證。求真而不曲解,願與陳君共勉。
附記:拙文提交後,原蒙載本刊第十輯,後因改刊原因,移至本輯。讀校之際,見到第十輯所載陳氏《空海〈文筆肝心鈔〉之編纂意圖及佚文考》,進一步證實山田“僞作説”。其實陳氏所謂的“發現”,都是常見資料,而陳氏皆予以曲解。旁證舉出林若樹的記載“其末尾撰有年號及署名,爲大師以後時期的經卷。兼文得之將卷末切斷,將其僞稱爲大師筆而賣給某氏”,其實適可證明此卷爲東寺舊藏,非僞作也。
【附録資料】
下文是小西甚一《文鏡秘府論考》研究篇上第一章成立考“二與文筆眼心抄的關係”(與該部分内容對應的是《文鏡秘府論彙校彙考》四部分1935~1940頁,需要注意的是,盧氏翻譯中略去了原著卷首的插圖、五處補註及【】之外的内容)。
(一)傳本
a 【弘法大師撰有眼心抄一事,早已明晰。傳濟暹作《弘法大師御作書目鋒》、聖賢撰《御作目鋒》、心覺撰《大師御作目録》等著作中均有“文筆肝心抄一卷”的記載,疑其所指乃眼心抄。又,高演作《弘法大師正傳》及覺鍐《高祖御制作書目録》的書中有“文章肝心抄”的記載,筆者認爲此乃誤將“筆”字草書認作“章”。此外,保延三年正覺撰《大遍照金剛御作書目録》、山田長左衛門氏藏嘉禄三年書寫《大師御作書目録》、政祝撰《真言宗事相目録》等書中均作“文筆眼心抄”。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教王常住院本《御作目録》中記載爲“文筆眼心一部二卷”。其中缺録“抄”(或爲“鈔”)字,與後文所述《信範抄》引本一致,且記作二卷,亦與前記《高祖御制作書目録》中“本末”一註對應。因而可以認爲平安後期存在二卷本系統。後來的《釋教諸師制作目録》、《諸師制作目録》都將“文章肝心抄”和“文筆眼心抄”並録於書,這想必是未見實物間接引用而生的謬誤。謙順《諸宗章疏録》中記爲“文章肝心章”,概同此因。】
b 【眼心抄的流傳狀況雖不甚明了,但在《悉曇抄》(外標題《信範抄》)及《悉曇字記創學抄》對其有所引用,據此可推測,鐮倉末期仍有傳本。前書中引用了“調四聲譜”的大部分和“二十九種對”“二十八種病”的小部分,作“文筆眼心云”;後書中引用了“調四聲譜”的大部分(較《信範抄》引用少),作“文筆眼心章云”;但兩書中的引用内容均與現存本有些許出入。
室町時代以後,全不見眼心抄蹤跡。直至明治末年,從東寺觀智院金剛藏發現千餘年前的古抄本,真乃學界幸事。此書經西村兼文之手輾轉收入京都山田永年氏秘庫,山田氏於明治四十一年六月將原本草書改爲楷書,題爲《文筆眼心抄釋文》刻印行世。該書爲册子本,書皮紅色,上飾有藤蔓式花紋,木活字印刷,卷首刊有原本的模刻九行。明治四十三年六月,現在的京都專科學校刊行了《冠註文筆眼心抄》。此書爲粗訂册,由長谷寶秀老師校訂,以山田氏翻刻本爲底本,加註訓點,欄眉刊有校勘記及簡註。校勘資料主要是秘府論,但值得註目的是其中利用前文所述《信範抄》添補缺字之處。之後,《弘法大師全集》中也録入了文筆眼心抄,但此次收録,僅僅是照搬冠註本。】
c 【前述本是眼心抄唯一的傳本,現由山田長左衛門(壽房)氏珍藏。該本爲緞裝卷子本,環襯有總金箔包裹,並配有鑲嵌了正倉院紋樣金貝的水晶軸。全長六丈七尺八寸。共粘有寬九寸五分五厘,長約一尺九寸的白麻箋三十七頁。首尾各兩頁,其餘每頁書字三十二行,偶有書三十三行者。每行二十至二十三字,寫於寬約五厘五的墨界區域中。卷首内標題有部分缺失,僅餘“文筆”二字。其下有“永年珍藏”方形朱印,各頁連接處亦有“永年”之印。六行序文之後,記有目録。第二頁起爲正文。目録由四十四凡例爲始,句端爲迄,共記十九條,各條之上有朱筆標註一至十九各數字。正文行文順序如目録所記。書中有朱墨二種筆記,朱書當爲寫作正文時或同時代所寫,墨書或爲平安中期之後不擅草書者所註。目録八種韻中“疊連韻”中“連”字爲典型草書,而其右方墨書註“連亻”等等,可知施墨者不擅草書。據此也可推斷,應當還有其他異本存世。這與通過撰書目録推導出的異本存世説吻合,但註釋部分並不多。】
d 【正文均爲墨書,卷首至目録末行均爲行書,第二頁之後改由草書。書風爲獨草體,不帶和風,可斷定爲平安時代初期作品。誠如世人所説,永年氏“書法超絶紙墨俱古”,從奈良時代到平安初期的墨跡,多有王羲之風骨。行書近似神龍半印本和張金界奴本等褚摸氏《蘭亭敘》,草書近似《十七帖》。由於東晉草書脱胎於篆書,後世草書中難以制衡的齊形古字也多了起來。眼心抄的草書就如永年氏所説“有古字有奇體字”,這大抵借鑒了羲之、獻之的字體。例如,四十四凡例中“古人云采縟於正始”中“采”字與《十七帖》“可得果當卿”中“果”同字,若遵照眼心抄正文,不讀“采”。永年氏釋文中註“采”,秘府論和其他諸版本都作“采”。對照文意看來,永年氏的讀解是正確的,然而眼心抄中的確録爲“果”字。再者,“皆須任思自起意先”中“先”字在秘府論中録爲“欲”,但眼心抄中顯然是草書“先”字,決不是“欲”。然《十七帖》中“要欲及卿在彼”“欲摸取當可得不”等處“欲”字之書形極易與“先”字混同。從這點推測,應認同秘府論中“欲”字一説。此外,“上句達下句憐下對也”中“達”字在秘府論中録作“愛”。然《十七帖》中“足下保愛爲上”中“愛”字近似同貼“答其書可令必達”中“達”字,或因此故,將本應從秘府論中録爲“愛”的字誤録爲“達”。另還有,“有以見賢人之誌號”中“號”字在秘府論中録爲“矣”。《十七帖》中“心以馳於彼矣”中“矣”字易與“號”字混淆,故此處原爲“矣”。以上諸條,都是決定眼心抄文本性質的重要基礎。】
註(一)東寺觀智院藏。扉頁寫有“明了房抄又成喜院抄”,似被認定爲心覺之作,而非信範之撰。書爲卷子本,共三軸。中卷卷末記有“正和五年二月二十日書寫了一交了”,下卷卷末記有“御本云,文永十一年甲戌十一月七日書寫了一校了,沙門信-”、“正和五年三月十二日書寫了一交了”。卷末記録的文永一詞乃年代名詞,據此可推斷爲信範,但這僅僅是題跋,而非撰述内容。
(二)創學抄成書於康熙二年四月。傳本較多,此處以高野山三寶院藏本爲主,並參照了東大寺圖書館藏本。前者爲江户中期寫本,後者爲寬永九年重抄的嘉吉二年寫本。
(三)收藏於寫有“皆山樓藏”金漆楷書字樣的漆盒内。該書函出自已故和田智滿大僧正。皆山樓是壽房氏先考永年氏的雅號。該書函中還收録了前述《大師御作目録》。粘葉裝一貼。後記“嘉禄三年七月十四日於大原鄉實相院書寫了”,並附“東寺之印”的方形朱印。眼心抄於昭和九年一月三十日被指定爲國寶。參照圖片一五AB。
(二)内容及結構
e 【自古以來,關於眼心抄的名字有過多種看法,從自序内容看來,文筆眼心四字毋庸置疑。然而原書名中是否有“抄”字有待商榷。山田本的卷首缺損,僅餘“文筆”二字,借此無法確定書名,然而自序中】有如下記載:
文筆□□□□□峰寺禪念沙門遍照□□□余乘□□□□□□□諸格式等撰文鏡秘□□□ 卷雖要而又玄而披誦稍難記今更抄其要含口上者爲一軸推鏡可謂文之眼筆之心即以文 筆眼心爲名文約義廣切 密語深可謂後生爲之誦之豈唯立身成名乎誠乃人傑國寶不異拾 芥於時弘仁十一年中夏之節也
根據“文筆”下方的殘存筆記可推斷出“眼”字,另有幾處可明顯辨認的是,“峰寺”上文爲“金剛”,“遍照”下方爲“金”。“文鏡秘”下方殘存“府論”筆劃,後一字可確認爲“六”。“余乘”後文毫無筆跡可供辨認,然長谷老師推測應爲“禪觀余暇堪諸家”。余表認同。【大師自己也曾説過“以文筆眼心爲名”,筆者也認爲“文筆眼心”其名是準確的。長谷老師也發現了這一點,在冠註中寫道“私案、眼心是抄義。明了房信範悉曇鈔所引,無抄字。似是”。然而,“文筆眼心抄”一名早已廣爲人知(指定國寶時也録爲此名),便暫從此名。】文獻中最早出現“文筆”一詞,乃是顔延之評價其二子“竣得臣筆,測得臣文”(《宋書》顔竣傳)。
其實《晉書》文苑傳及蔡謨傳及習鑿齒傳中都有所散見。然而,《晉書》成書於唐代,可信度不足。其後,《文心雕龍》總術篇中有記載“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爲,無韻者文也”。序説中説引用的“文筆式”一詞,含義也同出此中。雖然慧琳撰《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七法華經安樂行品中“世俗文筆”的註解中有“文謂詩歌之屬,筆謂銘賦之流”的記述,但援用秘府論中的定義來解釋則更爲合理。“眼心”之意當如自序中所述“文之眼筆之心”,其含義顯而易見。
f 【依自序所述,成書時間爲弘仁十一年五月,大約是高野山佛寺正殿落成之後,利用空暇之餘撰述而成。由於秘府論中收集的文獻數量龐多略顯繁雜,眼心抄便在此基礎上摘録出要點以便世人閲讀。然,大師從何角度考量秘府論的重點,這也頗值得玩味。將之與眼心抄進行比照,便可知究竟。】本文現將眼心抄目録原文揭載於下方。(參照盧氏《彙校彙考》1942-1947頁,目録已略)參照目録可知,眼心抄内容明顯簡化,結構也發生了相應變化。以下爲眼心抄與秘府論結構及内容的詳細對照。
〇秘府論 | 〇眼心抄 |
〔天〕序 | 序 |
調四聲譜 | (二)四聲譜 |
調聲 | (三)十二種調聲 |
調整 | △眼心抄缺 |
八種韻 | (四)八種韻〔秘府論缺 加“交鏁韻”〕 |
四聲論 | △缺 |
〔地〕十七勢 | (六)十七勢 |
十四例 | (七)十四例 |
十體 | (八)二十七種體〔録在論文意〕 |
六義 | (五)六義 |
八階 | (九)八階 |
六誌 | (十)六誌 |
九意 | △缺 |
〔東〕論對 | △缺 |
二十九種對 | (十一)二十九種對 |
七種言句例 | 〔篇立ニハ闕キタレド本文ハ存ス〕 |
〔西〕論病 | △缺 |
文二十八種病 | (十二)文二十八種病 |
文筆十病得失 | (十三)筆十病(十四)筆二種勢 |
〔南〕論文意 | (一)四十四凡例 |
論體 | (十五)文筆六體(十六)文筆六失 |
定位 | (十七)定位四術(十八)定位四失 |
集論 | △缺 |
〔北〕論對屬 | △缺 |
句端 | (十九)句端 |
帝德録 | △缺 |
【秘府論中有眼心抄所未收録的六項,即“用聲法式”、“四聲論”、“九意”、“集論”、“論對屬”、“帝德録”。“論病”相當於對“文二十八種病”“文筆十病得失”作的小序,收録與否,不構成争議。“論對”也是如此。對比兩書時,值得註意的是,眼心抄目録整理得更爲條理化。例如,秘府論“論文意”中,不同事項雜然而録,而眼心抄抽出了其中可以作爲實際創作參考的四十四條置於卷首凡例,與其他各項相關的内容也分别列入對應項中。二十七種體也極具代表性,前十體出自秘府論地卷,第十一體之後來源自“論文意”中相關内容,通過整飭設置了此項。此外,秘府論中“文筆六體”“定位四術”等普通文章,通過整理,在眼心抄中摇身一變成爲條理清晰頗具要領的文章。整理的方法可參考“筆十病”。總而言之,眼心抄的確更爲完善。因此,亦有人認爲眼心抄較秘府論而言更優秀,但是從資料性(散佚文獻的保有度)來考量,則未必如此。】
註(一)若依據“握鏡旋樞,允集明哲”(任中丞集《爲齊帝禪位梁王詔》)、“握鏡表靈邱”(劉庶子集《蜀道難》)、“我皇之握鏡,實乃神而乃聖”(梁元帝集《玄覽賦》)等例推斷,當爲“握鏡”。但若依字形推斷則只能爲“推鏡”。
(二)源爲憲《口遊》中有云“詩賦銘頌讚弔誄謂之文,詔策移檄章奏書啟謂之筆。今案,韻者爲文,非韻者爲筆。文以兩句而會,筆以四句而成”,與之對應。大約是直接引自《文筆式》。
(作者單位:日本國文學研究資料館;譯者單位:浙江工商大學日本語言文化學院)
[1]京都有一收藏家富商,名山田鈍(號永年),曾購得此書。1881年刊行的《過眼餘唱》(現藏於早稻田大學圖書館古籍數據庫)一書中對其購書原委有過詳述。1908年,山田氏以私人名義少量出版了《文筆眼心抄釋文》一書。由於原古抄本未公諸於世,現代《文筆眼心抄》的相關研究主要是圍繞這部《釋文》開展。
[2]小西氏著作成爲當代珍本,由來已久,這也無意中造成許多中國學者查閲不便。令人遺憾的是,由此帶來研究資料獲取的不充分正是陳氏論文的間接誘因。
[3]小西氏在《文鏡秘府論考》中未曾收録《文筆眼心抄》全文,但盧盛江以長谷寶秀(1869-1948)校註的《冠註文筆眼心抄》(收録於1923年刊《弘法大師全集》)爲底稿,在《彙校彙考》一書中附載了原文(未加註釋)。
[4]此書除親筆稿本之外,尚有文治二年石山寺朗澄加註本及東寺觀智院藏正和五年龍性抄寫本存世,後者收録於馬淵和夫《影印註解悉曇學書選集》第二卷〈1988年〉。
[5]爲兼是著名的京極派歌人(1254-1332),其著作《爲兼卿和歌抄》中可見《文筆眼心抄》的理論影響。
[6]此前業已有吴瓊《唐末五代刻書規模及東漸再考》、金程宇《日藏古抄本與古文獻的學術價值》及劉志偉《〈文選集註〉成書衆説平議》等文加以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