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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律师的正义感

情在人间 作者:王振宪 著


呼唤律师的正义感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律师是人们尊敬的职业,律师本应知律、懂律、护律,主持正义和公道的职业,但是,我们的一些律师则不然。小百姓的冤状不爱接,嘴里说“案子多忙不开”,心里说“挣不了多少钱,事还挺难做”。如果说是大公司大老板的案子或是涉外企的案子,那是千方百计要接下的,再忙也不忙了,因为案值大,挣钱多呀,岂能“肥水流入外人田?!”

更有甚者,只要给钱多,再违法的案子,再大的恶罪也要昧着良心为恶人开脱,甚至不惜指导罪人作伪证,真可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呀!

前些日,电视上报纸上不是报道过一个贼偷了村里人的东西,被村民发现后,欲逃跑,村民追之,此人跳河欲逃,未想体力不支,溺水身亡。

最后,小偷家人的律师振振有词说:“追小偷的村民应负小偷的死亡责任,因为小偷跳河溺水死亡是由于农民追的结果,如果小偷不被追,就不会跳河,也就不会死亡。”

法院居然判被偷的村民赔偿死亡小偷几万元!这叫什么律师呀!什么法院哪!被小偷偷了东西,发现了不追,有这样的吗?小偷这种丑恶行为不应制止吗?别说被偷者应追,任何公民都应当追,把他扭送公安局。

律师不为正义说话,却千方百计为罪人开脱,这是资本主义的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制所不容的,此类律师有愧于人民律师的称号。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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