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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重的民俗

乡之魂 作者:彭妙艳 著


淳重的民俗

在生产劳动、社会生活、信仰禁忌和娱乐活动方面,榕城民俗与中原民俗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又带着鲜明的地域色彩,是本地区最具大众通俗色彩的文化现象。通过对这些现象的描述与透视,有助于了解榕城人民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观念。

民俗性的事物,都产生于民间,在当地人中世代相传,逐渐演变为一种具有自觉约束力的社会文化现象。

民俗作为规范社群行为的习惯力量,以民众内心的精神信念为核心因素。它的诞生、存在和发展,不可能是一种孤立的、完全自发的现象,在许多方面都深受民族、区域物质生活和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这决定了民俗的产生必然有其深厚的社会基础,带有显著的地域特征和民族特征,并发挥生活方式与精神导向的规范的作用。从这一点上看,以中原汉文化为底色,以本土地理和历史为框架,榕城民俗是本土居民继往开来的生活方式与精神导向的规范。

作为“岭南人”的一个组成部分,榕城的民俗中带着一点远古居民所创造的文化的迹象。这是因为这一带地域在三四千年以前,为南越人所拥有。这个远古民族的生产生活习俗,是构成岭南民俗文化的重要来源。此外,在战国末年至西汉期间的于越、瓯越、闽越等族,因逃避战乱而纷纷从浙江、福建、江西迁入本地区,与南越民族相处。他们除了带来自己的耕作方式,同时也把各自的风俗惯例和信仰禁忌带进了本区域,成为本地民俗文化又一支独特的源流。到了近代,本地区又有大量居民从事海上贸易或出洋谋生,他们既把本地的民俗文化带了出去,同时又在长期的生活中,接纳了居住国的部分民俗,并将之传入故乡,使榕城的民俗文化又增添了一些外国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的色彩。

然而我们确认,上述这些源流都不能视为岭南民俗的主体来源。中原大地的汉民俗与华夏文化,才是榕城民俗的文化基础和精神根源,这归因于历代流向本区的大批移民及汉民俗文化的强大辐射力、影响力。

诚如嘉靖版《广东通志》所载:“自汉末建安至东晋永嘉之际,中国之人,避地者多入岭表,子孙往往家焉,其流风遗韵,衣冠习气,熏陶渐染,故习渐变而俗庶几中州。”可见在汉晋时代,岭南地区已是汉民俗彻底占据了主导地位。其后,更经南宋末年和明末的两次大规模移民,岭南少数民族的流风遗俗已基本同化于中原风俗,民族的文化精神也没有什么特异之处了。这是岭南民俗文化中汉民俗逐渐渗透、传播并占据主导地位的发展历程,榕城作为岭南一隅,也无例外。

自宋朝以来,榕城民俗文化中的一些主要方面,如年节民俗、婚嫁民俗、信仰民俗,除了某些地方性色彩和细节因素较以往有所区别,民俗事象的文化精神和礼仪活动方面与中原民俗基本是相同的,如春节的迎春、吃年夜饭、守岁、拜年,元宵节吃元宵、逛灯会,清明节扫墓,端午节划龙舟、包粽子、纪念屈原,七夕节举行及笈、弱冠礼(出花园),中元节施孤,中秋节赏月吃月饼,重阳节登高赏菊等。榕城的婚嫁礼仪及其文化精神,与中原民俗也完全相合,遵循“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无币不相见”的原则,整个聘娶过程包括了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程序。这些仪式在世家大族中执行得尤为严格,表明了以儒家为正统的封建文化在本地区所占的统治地位,也表明榕城民俗在本质功能上是从属于中原民俗的。

但是不能否认,由于生存环境与生活方式的差别,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制约,榕城民俗也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限于篇幅,不一一详举。

近年来,榕城不少原本属于民俗形式的活动,先后被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其中青狮为国家级“非遗”,铁枝木偶戏、“行头(彩)桥”属于省级“非遗”,城隍庙会属于市级“非遗”等。

从民俗活动嬗变为娱乐活动,是时代的产物,这是因为随着人们对自然认识和利用能力的提高,改变了过去纯粹对于神明的依赖的观念,一方面心有敬畏,另一方面也“借花献佛”以自娱。如同有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科学昌明的今天,各种祭祀活动的仪式虽然还保存着,但原来的信仰意识已经大大淡化。”所以,对于这种在自发的过程中出现的“移风易俗”,充分加以利用与引导,不但对于“规范”民心依然有所作用,更对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增强城市文化气氛有着极大的帮助。

以作为省级“非遗”的“行头(彩)桥”为例。这是从迎接“司命公”的旧俗发展而来的。在缺医少药的时代,人的生命无时无刻不受到威胁,所以先人虚拟了具有庇护世人生命的“司命公”,并使之成为家家户户必奉的神明,以之作为家庭的保护神。传说“司命公”每年正月十一日夜晚从天上回归人间施行其职,群众为表尊崇与敬意,于这一时刻在入城、入村的桥头外恭迎“圣驾”的降临,而后以神(榕树)枝、竹枝为其入城、入村扫除妖雾,驱赶邪气,并将“司命公”迎至各自家中,摆放祭品祭拜一番,让其担负一年的神责。

在榕城,各条入城的桥梁都是“司命公”下凡的可经之路,而其中以石狮桥为胜。这是因为清初民军“九军”在攻打县城时,先期派人向石狮桥头的石狮淋上猪血,然后散布流言,称石狮流血,榕城就要变天,全城惶恐,民军乘虚而入,占据了这座古城,造成生灵涂炭。经此大难,此后城民在行头桥迎“司命公”之后,都要顺便抚摸一下狮头获取平安的正气。同时也对石狮守护城池安全表达安抚与期望。

行头桥属于信仰民俗的一种。与鬼神崇拜相关的各种仪式复杂多样,各地对鬼神的信仰和认识存在一些差距,与鬼神相关的活动也不尽相同,通常都会带一些鲜明的地方色彩。榕城正月十一行头(彩)桥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旧城一河之隔的玉浦村,普宁洪阳也有此俗,但形式不太一致。

行头桥是由信仰民俗衍生的一种兼具民俗、娱乐的文化活动。当其时,红男绿女拥挤于桥上,竞摸狮头,以祈求一年的平安。其心虔诚,其愿良善,构成了一道洋溢着祥和气氛的人文景观,对于营造和谐社会环境,有着不可小觑的促进作用。所以不但应作为“非遗”保护,更应作为良俗发扬。

以祭拜和巡游为主要活动形式的城隍庙会,也是榕城的一大文化风景。

清人林大川在其所著《韩江记》中有“我潮神明最显赫者,潮阳双忠、揭阳城隍、澄海北帝、海阳速报司”之语。正因这个原因,城隍庙香火之旺、庙会之热闹,由来已久。游神作为庙会中的一个项目,由护神队、标旗队和锣鼓队三个组团组成,长达数里,浩浩荡荡,所到之处万人空巷、鞭炮雷鸣,素来为榕城奉神娱人的一大群众文化活动。自古以来,都在正月择日举行,观看这一活动者,有三四县的群众,每每达十几万、二十几万之多,非其他民俗活动可比。城隍庙会不但激活了开年的文化气氛,促进了第三产业经济发展,而且凝聚了建设平安家园的人心,对地方文化建设,大有支撑作用。作为一种庄严的、纯净的信仰民俗活动,近年来却被渗透进“市场运作”的成份,譬如抬轿、扛旗等必须以投标获得名额等,倘若把这种传统的民俗,于奉神、娱众的功能以外,再融进慈善、社会治安之类的元素,做成一种新型的“慈善万人行”“平安榕城万人游”之类的活动,或许现实意义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榕城民间信仰对象很多,除城隍外,还有关帝、天后、财神、福德爷、三山国王、慈悲娘娘等,信仰的内容庞杂纷繁、无所不包,但其信仰的基础,大都不离世俗的生活。求神拜佛的出发点无一不是源于世俗的功利目的,或求平安,或求加官晋爵,或求招财进宝,或求生子添丁。几乎是有一事之利,就有一事之神。神各主其职,百姓则各因所需而供奉之。这种信仰被沉浸于世俗的氛围之中,而缺乏宗教对世俗的超越精神。位列世界三大宗教的基督教,虽然很早就传入榕城并转向各地,但在榕城地区却没有形成真正的宗教势力,也许正因为这种传统的根深蒂固。与世俗幸福生活关系密切的神祇,如城市保护神城隍、财神赵公元帅等,最受民间的爱戴,他们所受的香火也就更加隆盛。这种现象,当然主要归因于中华民族文化的传统,也可以从榕城民俗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和文化精神找到根据。

经济生产及物产环境的特性,使榕城民俗文化从其产生起就染上了鲜明的地方特色,核心精神则集中地反映在它强烈的功利色彩上。

这既表现在榕城民俗中存在的大量信仰和禁忌,是一些直接和间接的以功利精神为核心的象征性行为;也还反映在一些具有显著象征意义的风俗事象中,如根据某些物品的谐音而取其象征意义,从而形成某些民俗活动,间接地表现出对财富的追求。这可从榕城被评定为全国“非遗”的青狮表演中看到一点端倪。在榕城,有新春时醒狮采青的风俗,故有青狮的民艺。在旧时,新春期间,各家各户为迎醒狮,取其祥瑞,常于正门上方以绳垂系一棵生菜,菜下吊着一封装有纸币的小红包。在爆竹与锣鼓声中,醒狮昂头起舞,跳动摆跃,直至将“菜”衔之以去。这采青的风俗亦寓意生财。

由此可见,追求物欲满足,推崇世俗功利是榕城民俗文化的核心精神和首要特征,它在某种程度和方面表明历代移民后裔在一种追求物欲满足、重视财富对民生作用的文化氛围中,从而与中原儒学正统文化重义轻利、义利分离的价值标准发生了显著的偏离。这种偏离,一方面隐伏着拜金主义泛滥的群众心理基础,另一方面又从最广泛的社会层面上开启了重商主义的文化传统,推动了明清与近代以来本土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萌芽和发展。榕城民俗的功利精神,固然有其消极因素,但同时,它也有着积极意义的一面。

除了功利意识,榕城民俗还具有开放性和兼容性的文化精神特征。这对民俗的延承与变迁是至关重要的。

民俗文化具有相对稳定的恒态结构,能历经社会风云的激荡而持久的绵延相传,对社会领域尤其是基层民众的日常生活发生广泛的影响。但是民俗作为一种大众文化现象,无论是核心内容还是表现形式,又绝不是某种僵化不变的东西,不是孤立封闭的社会现象。它存在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变革而做出相应的变迁。同时,在变动的物质生活的推进下,各地区经济与文化的频繁接触和交流,又会刺激各地民俗朝着大致相同的方向发展,使民俗在人类文明一体化的道路上,接近或相互贯通。

榕城民俗历经嬗变,有的甚至变得面目全非,与原来的文化精神完全不符,但其仪式在现实中仍然存在着。这是当前各地民俗文化演变中最为常见的现象,也是民俗文化的历史之根长而不断的反映。以年节、喜庆风俗为例,今日榕城人所开展的某些活动,如前边略有介绍的“行头桥”、游城隍与舞青狮等,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些传统在现实生活中曲折的延续,在这一点上,榕城民俗同周边民俗一样,传承性是相当突出的;但与此同时,旧的民俗文化毕竟也处在缓慢的变化过程中,它在许多方面也容纳了新的因素,使旧的民俗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了某些时代的色彩。有些民俗娱乐与诞会风俗,也因年代久远与社会变迁,失去了最初的纪念意义和文化的象征精神。

然而,民俗文化虽然有其稳定的内部结构,但是不因此而僵化,当世界海路开通,文化传播成为可能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必然会使置身于这种交流、沟通状态下的民俗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并出现相关吸收、同化的情况,最终形成某些具有全人类共同意义的社会习俗。对于这种发展趋势,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以优美的笔调描述过这种文化交流的前景。他写道:“今天,随着世界经济的繁荣和全球电信、旅游业的发展,欧洲、北美和环太平洋地区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各种交流。在发展中国家的市镇中心,国际青年文化表现得淋漓尽致。人们兴致勃勃地买卖食品、音乐磁带和时装,新的全球生活方式在大阪、马德里和西雅图盛行。”榕城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一个节点,其风俗因此已有许多由交流带来的变化,随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开辟与建设,这种交流的频率与程度肯定日益紧密与强大。因此,深化榕城民俗的现代色彩,是自然而然的情境。

当然,榕城民俗的现行发展趋势并不意味着它的地方特点的消失。民俗的沟通接近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但是,又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民俗的形成与发展,绝不是孤立的过程,它将受到地理环境、政治制度、经济生活和文化价值观念的多重影响,这决定了,除了部分已经成为“非遗”者外,其他没有进入“非遗”目录的民俗,它的地方色彩还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继续存在,支撑着文化的多样化。正视这种文化的地方色彩,在其吸引力上添砖加瓦,是增强地方文化软实力必不可少的举措。

外地已经创造了很多经验,在这方面我们也来“入港随湾”“入乡随俗”,就可把更多的民俗打造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更加显著和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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