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有光,1906年1月13日生于江苏常州。1923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五卅惨案”后改读光华大学。1928年至1949年,任教光华大学、江苏教育学院、浙江教育学院;任职新华银行,由银行派驻美国纽约。1949年上海解放后同国,任复旦大学经济研究所和上海财经学院教授。1955年10月参加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会后担任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研究员,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参加制订汉语拼音方案,主持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制订。著有《汉字改革概论》等二十多种,发表论文三百多篇。曾担任四、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