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慕兰,黄定慧,又慕兰、彰定、淑仪。女,1907年生,湖南浏阳县人,大学肄业,中共党员。1926年秋始,历任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女部长,中共江西省委、中共中央暨南方局、北方局秘书兼机要交通员。1931年春,调任中国人民革命互济会营救部部长。抗日战争期间,在金融界和文化界兼任过不少社会职务,从事抗日救亡工作。1942-1944年被囚重庆,后被营救出狱。抗战胜利后,在沪参加文艺和银联复兴工作。1950年任救济总会上海分会秘书。1955年,因错案长期受审查。1980年4月平反后,任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市第六、第七届政协委员。1994年离休,现居杭州。